|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镇江市游园绿地安全隐患整治和南徐片区道路绿化缺损修复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发改投资发[2021]10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江市城市绿化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 2.招标代理机构 | ||||||||||||
|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
| 3.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3.1 建设地点:中山广场、龙湖公园、跃进河风光带(润州路—环湖路 )、凤凰山路、枣林路北段(团山路—南徐大道)、蛋山路东段(檀山路—龙脉路)、坡岗路南段(团山路—蛋山路)、坡岗路北段(南徐大道—五里路)等地 | ||||||||||||
| 3.2 工程规模:镇江市游园绿地安全隐患整治工程252.85万元,南徐片区道路绿化缺损修复工程294.89万元。 | ||||||||||||
| 3.3 工程估算价(万元):547.74 | ||||||||||||
| 3.4 计划开、竣工时间:2021年05月20日至2021年07月19日 | ||||||||||||
| 3.5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2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 ||||||||||||
| ||||||||||||
|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2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 ||||||||||||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4.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 ||||||||||||
| 4.1.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 4.1.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 ||||||||||||
|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业务;(由于受招标公告制作模板限制,有关要求无法删除,故在此作出明确:取消本招标公告中第4.1.4条、第4.1.7条第(1)款、第5.1.5条要求); | ||||||||||||
|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职称以职称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中注明的为准,上传原件,其他不予认可); | ||||||||||||
| 4.1.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
| 4.1.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取得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
| 4.1.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 ||||||||||||
|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
| 4.1.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
|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 ||||||||||||
|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 ||||||||||||
|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
|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 ||||||||||||
|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 ||||||||||||
| (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 ||||||||||||
| (9)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4.1.7 其他必要条件: | ||||||||||||
| (1)依据镇政办发[2016]42号文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本地施工企业应出具镇江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下简称信用管理手册);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外地施工企业应出具镇江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信用管理手册》或在镇江地区缴纳的有效期内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凭证。 | ||||||||||||
| (2)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3个月2021年1月和2021年2月和2021年3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三个月,不包含当月)。 | ||||||||||||
| 注:1.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 ||||||||||||
| 2.项目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 ||||||||||||
| 4.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 ||||||||||||
| 镇江市游园绿地安全隐患整治工程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7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广场景观工程业绩。南徐片区道路绿化缺损修复工程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道路绿化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非公开招标项目的项目提供直接发包备案表或其他直接发包证明)及竣工验收证明,提供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资审不合格处理) 注:所提供业绩材料须能反映工程时间、工程类型、工程造价等项目特征;时间以有效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要求,则还应提供有效的相关业主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予认可。业绩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录入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投标时从诚信库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 ||||||||||||
| 4.3 其他要求: | ||||||||||||
| 4.3.1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4.3.2 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每标段各伍万元 ;按规定缴纳年度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保险的使用规则执行镇政建[2018]194号文)的企业提交年度保证金缴纳凭证。选择采用电子保险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参照本市《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服务的通知(试行) 》执行。 | ||||||||||||
| 4.3.3 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 /% 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 /% 为工程款支付担保。 | ||||||||||||
| 4.3.4 差额履约担保: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保函形式的差额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招标控制价和中标价的差值,但不超过中标价的10%。 | ||||||||||||
| 5.评标入围 | ||||||||||||
| 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入围在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下列评标入围条件和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 ||||||||||||
| 5.1 评标入围条件: | ||||||||||||
| 5.1.1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 ||||||||||||
| 5.1.2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 ||||||||||||
| 5.1.3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5.1.4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的。 | ||||||||||||
| 5.1.5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农民工保证金缴纳凭证。 | ||||||||||||
| 5.1.6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诚信承诺书的。 | ||||||||||||
| 投标文件存在上述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 ||||||||||||
| 5.2 评标入围方法(适用于综合评估法和合理低价法): | ||||||||||||
| 5.2.1 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 ||||||||||||
| 5.2.2 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 | ||||||||||||
|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均值入围法的评标入围方法,对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入围,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 ||||||||||||
|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 ||||||||||||
| 先按报价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后(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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