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大名县第四实验小学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招标公告 | |||||||||||||||||||||||||||||||||||||||
---|---|---|---|---|---|---|---|---|---|---|---|---|---|---|---|---|---|---|---|---|---|---|---|---|---|---|---|---|---|---|---|---|---|---|---|---|---|---|---|---|
招标公告编号: | E1100000190206259001000 | |||||||||||||||||||||||||||||||||||||||
招标内容: | ||||||||||||||||||||||||||||||||||||||||
大名县第四实验小学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名县第四实验小学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已由 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大发改[2024]46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名县教育体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他由地方财政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大名县教育体育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及内容:小学建设1栋框架结构综合楼(含教学楼 4F、综合楼 4F、宿舍楼 5F)、门卫(1F)、消防水池及泵房(1F/-1F)及配套附属工程(道路、操场、绿化、铺装、围墙、室外管网等),项目总占地面积 2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580.0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4309.9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70.04平方米,容积率 0.72。建设地点:大名县兴大街西侧,规划光华路北侧工期:210日历天(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成员自行商定,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载明。联合体协议书中还需写明联合体各方的分工及责任。 3.2.2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工程承担施工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2.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3.2.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招标相关资料;3.2.5在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5-08 08:30 至 2024-05-13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jizhaobiao.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5-3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jizhaobiao.com)递交已固化并且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加密后的GEF格式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冀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文章推荐:
薛城经济开发区奚仲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地块1#标准厂房外墙板工程(二次招标)项目公告
阳原县干枯河流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与水灾害协同治理(一期)工程(水峪口沟)施工暂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