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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招标/资审公告]高铁辐射区路网联通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 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4-05-11
高铁辐射区路网联通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 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铁辐射区路网联通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 EPC 工程总承包 已由 邢东新区行政审批局 邢东新批投资[2024]6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顺德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顺德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河盛大街东延(河曲路至振兴五路)、龙岗大街(邢台高新区界至振兴一路)及(东环城公路至任泽区界)、永安路(邢台高新区界至邢州大道)。 2.1.2 建设规模:高铁辐射区路网联通一期工程包含河盛大街东延(河曲路至振兴五路)雨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工程、龙岗大街东延工程、永安路贯通及提升改造工程三个子项目。 1、河盛大街东延(河曲路至振兴五路)雨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工程,总占地面积为90745㎡(136.12亩),长度900米,规划道路红线宽50米;河曲路至振兴五路长度410米,两侧绿线各20米;振兴五路向南至规划路段长度490米,两侧绿线各30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雨污水管道、道路、交通及附属设施工程。其中:道路铺设雨水主管网总长1800m;污水主管网总长1800m,道路建设900米,路灯46基。 2、龙岗大街东延工程,本项目总占地 16.9282 公顷(约 253.923 亩),建设沥青混凝土道路长度约 2876.28m,其中邢台高新区界至振兴一路段建设长度约 1817.96m,东环城公路至任泽区界段建设长度约1058.32m,规划道路红线宽 60m。建设内容主要包 括道路、照明、排水、绿化及交通设施等工程建设。 3、永安路贯通及提升改造工程,本项目总占地 21.3175 公顷(约 319.763 亩),建设沥青混凝土道路长度约 4273.719m,规划道路红线宽 50m,道路断面尺寸为:2.5m(人行道)-2m(绿化隔离带)-6.5m(非机动车道)-3m(绿化隔离带)-22m(机动车道)-3m(绿化隔离带)-6.5m(非机动车道)-2m(绿化隔离带)-2.5m(人行道)。主要包括道路、桥梁、照明、排水、绿化及交通设施等工程建设。 2.1.3 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1.4 计划总工期:18个月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 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勘察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本项目在开评标过程中采用双盲 方式进行评标。接受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乐民(招标人)0319-5273999;李婉乐(代理机构)0311-85678164

3.1.3财务要求:近 3 年(2021-2023 年度)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的扫描件。(牵头人提供)

3.1.4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信用中国(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须为勘察单位人员);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 3 家(含 3 家);联合体牵头人需为施工单位。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5-11 00:00 2024-05-16 23:59 ,登录 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6-03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东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顺德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泽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邢东新区园博园南门南花巷商业中心D座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439号建华城市广场A座608
邮编: 054001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王乐民 联系人: 李婉乐
电话: 0319-5273999 电话: 0311-85678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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