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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经济开发区孵化园室内改造及一期环境整治工程—一期环境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2022-09-22

鄞州经济开发区孵化园室内改造及一期环境整治工程—一期环境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22212

1. 招标条件

鄞州经济开发区孵化园室内改造及一期环境整治工程—一期环境整治工程 已由 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207-330212-04-01-461157建设资金来 区财政和宁波湾区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宁波湾区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宁波湾区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宁波市鄞州大嵩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600万元,工程概算502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宏围路、鄞东北路、联胜路、嵩城北路、德胜路、永安路及合兴路等7条道路绿化提升,改造提升面积27070平方米。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宁波市鄞州经济开发区内)

2.2招标范围:一期环境整治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及保修期服务(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即招标控制价):4970066元

2.3施工总工期:5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

3.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陆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本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在鄞州区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其投标;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

5.6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上发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 10 月 12 日09时30分;

6.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开标系统中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到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湾区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

宁波市鄞州大嵩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经济开发区鄞东南路111号

人:金工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嘉恒广场10

联系人:陈懿倩、朱宇超

电话:0574-87727358132509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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