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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极县七汲镇乡村振兴示范区示范路线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2024-05-29

无极县七汲镇乡村振兴示范区示范路线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极县七汲镇乡村振兴示范区示范路线提升改造项目已由无极县行政审批局以无行审审字【2023】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极县七汲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无极县七汲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无极县七汲镇乡村振兴示范区示范路线提升改造项目(2)建设内容:1、道路沿线绿化提升,包括路段一易官线下桥口至王村游园;路段二王村村北加油站;路段三王村游园至大汉村口;路段四大汉村口至大汉营村口;路段五大汉营村口至蔡庄村口;路段六蔡庄村口至河道转弯处:路段七河道转弯处至甄家庄村口、杨家庄北端道路交口至G338国道交口:路段八甄家庄村口至G338国道交口;路段九七汲镇联合第一小学南端到津石高速及东侧长约400米乡路;路段十崔村南北向两段道路:共10条道路。2、4条水泥道路路面恢复重建,包括路段一金达明胶有限公司至泗水村村口道路长约1335米:路段二泗水村南口至河堤处道路长约1600米:路段三泗水村东口至小汉口道路长约1300米;路段四顺达公司东至崔村村口道路长约760米;3、节点提升工程主要包括七汲镇路段一桥头北侧的精神堡垒;王村大棚区眺望台;王村游园部分土建及绿化2887平方米;王村51家商铺牌匾更换和部分外墙宣传画的绘制:同时还有部分其他零星工程,如大棚区挡土墙、大汉村广场便道砖修补等。(3)建设地点:无极县七汲镇,北起崔村,南至G338,西起王先村,东至蔡庄村,途经小吕村、王村、崔村、泗水村、大汉村、大汉营村、小汉村、七汲镇联合第一小学、蔡庄村、杨村、甄家庄等村落。(4)标段划分:1个标段(5)计划工期:90日历天(6)质量标准:合格(7)最高限价:9468960.57元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特别说明:监督单位:无极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举报电话:85570135、邮箱:wjxzbb@163.com。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 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 7 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 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有以上不良记录将按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1..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文件、《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特别提醒:(1)根据《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列入我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企业实施惩戒措施的通知》,被列入石家庄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企业名单的投标单位,将否决其投标。(2)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委员会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委员会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部分采取明标评审,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对技术标部分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 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经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河北 CA 办理:本次招标需要使用河北 CA,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2)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3)潜在投标人如未在规定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 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如因互相传阅导致无法正常制作投标文件的, 自行承担责任。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若投标人在使用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 可咨询客服电话:400-789-8055/8058。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选择投标人登录提出。6、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无极县七汲镇人民政府,联系人 王光业 0311-87560616,邮箱:290098131@qq.com; 招标代理:河北大衡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邓永娟 0311-66563828,邮箱:dahengzb@126.com 监督部门:无极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级),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29 00:00至2024-06-19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同时登陆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最新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1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远程不见面开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需同时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PDF格式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或因投标人的 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 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极县七汲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大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无极县七汲村 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150号国际丽都1-1-1803
邮编:

05246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王光业

联系人: 邓永娟
电话:

0311-87560616

电话: 0311-66563828
传真:

传真: 0311-66563828
电子邮件:

290098131@qq.com

电子邮件: daheng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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