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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中]灵璧县灵城中心学校门面房拍租公告交易公告

· 2024-05-29

灵璧县灵城中心学校门面房公告

项目编号LBCQ2024033

委托方承诺本次拍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本项目意向竞买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司于2024年66上午10时(延时除外)在中拍网络拍卖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index.html)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租

一、拍租标的物:

序号

参考面积 (㎡)

租期(年)

起拍价(元/年

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元)

1

灵璧县西关小学北大门西侧从东向西数第一间

20

3

28800

10000

1000

2

灵璧县西关小学北大门西侧从东向西数第二间

20

3

28800

10000

1000

3

灵璧县西关小学北大门西侧从东向西数第三、四、五间

60

3

86400

30000

1000

4

灵璧县西关小学北大门西侧从东向西数第六间

20

3

28800

10000

1000

5

灵璧县西关小学北大门西侧从东向西数第八间

20

3

28800

10000

1000

6

灵璧县东关小学教学北楼从东向西数第1间

19.5

3

17316

10000

1000

7

灵璧县东关小学教学北楼从东向西数第2间

19.5

3

17316

10000

1000

8

灵璧县东关小学教学北楼从东向西数第3间

19.5

3

17316

10000

1000

9

灵璧县东关小学教学北楼从东向西数第4间

19.5

3

17316

10000

1000

10

灵璧县东关小学教学北楼从东向西数第5间

19.5

3

17316

10000

1000

11

灵璧县东关小学教学北楼从东向西数第6间

19.5

3

17316

10000

1000

12

灵璧县东关小学教学北楼从东向西数第7间

19.5

3

17316

10000

1000

13

灵璧县东关小学教学北楼从东向西数第8间

19.5

3

17316

10000

1000

14

灵璧县东关小学教学北楼从东向西数第9间

19.5

3

17316

10000

1000

15

灵璧县东关小学教学北楼从东向西数第10间

19.5

3

17316

10000

1000

16

灵璧县东关小学教学北楼从东向西数第11间

19.5

3

17316

10000

1000

17

灵璧县东关小学教学北楼从东向西数第12间

19.5

3

17316

10000

1000

18

灵璧县东关小学教学北楼从东向西数第13间

19.5

3

17316

10000

1000

19

灵璧县东关小学教学北楼从东向西数第14间

19.5

3

17316

10000

1000

20

灵璧县东关小学教学北楼从东向西数第15间

19.5

3

17316

10000

1000

21

灵璧县东关小学教学北楼从东向西数第16间

19.5

3

17316

10000

1000

22

灵璧县东关小学教学北楼从东向西数第17间

19.5

3

17316

10000

1000

二、拍租标的物及展示时间、地点:公告之日起至拍租会前一日17时止,拍租标的物所在地详情见评估报告及标的现场,(评估报告请自行到拍卖单位查阅)。

三、竞拍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价。以上标的物均采用网上竞价方式,竞拍人须进行实名注册并在该网站参与竞价。竞拍人支付的拍租保证金须与竞拍人登记的名称一致,确保拍租会前一日17时前到账,逾期不予办理。竞拍成功后,竞得人需向平台支付技术服务费。

四、竞租保证金及成交价款的交纳方式

1、竞拍保证金请缴纳至以下账户:

户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璧县分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璧支行

账号:2510401021000106085055313

保证金截止时间:拍租会开始前一日17时止(以到帐时间为准)。

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网银(不接受现金缴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租保证金)。

注意事项:

1、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竞租人需确保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报名系统将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

2、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的,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及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竞得人履行完租金及佣金缴纳等所有手续后,竞租保证金退回原帐户。其他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于拍租会结束后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五、特别提醒:

1、信息刊登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中拍网络拍卖平台。

2、竞得人在拍租会结束后按委托人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拍租过程发布的所有数据,若与实际不符,以实际现状为准,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4、特别约定:竞得人逾期未交纳约定款项{成交价款、佣金}视为违约,缴纳的竞租保证金由拍卖人处理,如再次拍租,标的物成交价低于原标的成交价,差额部分和原成交佣金均由原竞得人承担。

5、本次拍租活动若有变动,拍卖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澄清)公告为准。

6、竞拍人在拍卖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司发布的《竞须知》。

联系人:余经理15905692912

合肥中财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7

本公司在中拍网络拍卖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index.html)公开进行拍租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租事宜敬告各位竞人:

一、本《竞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租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租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租活动的人员和竞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租公告的各项条款,拍租成交后,如果承租人不符合国家和委托方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租标的无法办理使用手续的,承租人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场拍租会将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30分钟)延时结束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租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本次拍租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租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租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租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租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公司对拍租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租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租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租,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租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租人慎重决定竞租行为,在拍租前必须仔细审查拍租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标的物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租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竞租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1)意向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竞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及是否有原承租人需要清场的时间问题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本次房屋出租所列示的标的面积仅作参考,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参考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 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消防、停车等相关费用,财产安全及人身安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无任何连带责任。

(4)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二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承担。

(5)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6)《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等设施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之后10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7)承租人自《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8)现有标的物实际现状出租,在竞拍中标后出租方不再增加、承担任何维修费用。

(9)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达20日,委托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0)原承租人同等价格下参加竞拍有优先承租权,但竞拍前须经拍卖人的资格确认;竞得者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转租。

(11)租金先支付后使用,以后每年租金在每年租期最后一个月20日前交付给出租方,(首期租金起始日在合同生效前缴纳),逾期每天按应缴租金2‰加收违约金从合同履约保证金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20%)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与年租金一并支付给出租方,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拍租竞价前竞人须以自己的名义通过中拍网络拍卖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index.html)注册报名并向指定账户支付本标的物的参拍保证金;拍租结束后,承租人须在标的成交10内(自成交当日起算)付清第一年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的20%)拍卖佣金(三年成交额5%),承租人付清第一年后请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至合肥中财拍卖有限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

、拍租成交后,竞人交付租金及拍租佣金后即成为承租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我公司及委托方仅提供拍租成交手续《成交确认书》,我公司提供成交手续后即视为标的物的交接,我公司及委托方不就拍租标的交接手续办理等问题承担任何担保与责任。如遇国家政策规定和不可抗力造成拍租终(中)止的,委托方及拍卖方将退还竞租人所缴纳的所有费用,双方不发生任何异议。

本次竞拍佣金缴纳户名:合肥中财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合肥长江西路支行账号:34130 90000 180101 41148;拍卖成交后拍卖款汇入:户名:灵璧县财政局非税征收专户;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灵璧县支行, 账号:10042 82475 7001 9999

八、若承租人逾期未支付租金及佣金,其保证金将被罚没,本公司有权重新处理拍租标的,并保留向违约方追偿相关经济损失的权利(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承租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交接手续,逾期20日不办理的,承租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无法使用该房屋等后果,委托方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为保护各方合法利益,委托方及拍卖人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竞人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即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竞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委托方和拍卖人可扣除该意向竞租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竞价过程中以起拍价为起始价,各意向竞人均不应价的; (2)被确定为竞得人后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缴纳余款的。

、参加拍租的竞人应当遵守竞租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租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租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及委托方要求可以在拍租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租对此次拍租会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租会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与本公司联系。

、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人无法参加拍租的,责任由竞人自负。

、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拍公告》、《竞拍须知》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中拍网络拍卖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拍卖公司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委托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公司咨询。

合肥中财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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