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区运河新城医疗救治建设设计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蜀山区运河新城医疗救治建设设计总承包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蜀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蜀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蜀山区运河新城医疗救治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蜀发改投资〔2023〕53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蜀山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蜀山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蜀山区运河新城医疗救治建设设计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SSBZ00007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SSBZ00007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蜀山区
2.6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蜀山区运河新城,占地约7500㎡,总建筑面积约28000㎡(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21976㎡)。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栋医疗救治综合楼和一栋附属楼,配套建设室内外给排水、电、气、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以及医疗配套专项建设、设备采购、两处医疗延伸点装饰工程等,详见招标文件。
2.7 项目投资估算:21000.0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 96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354.69万元
2.13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1.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9万平方米的公建类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5月08日 至2024年05月28日09: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5737148。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2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8日0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1楼4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市蜀山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樊洼路52号民生大厦9楼
邮 编:230031
联系人:李阳阳
电 话:0551-6512383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一楼
邮 编:230031
联系人:费工
电 话:0551-65737148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蜀山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二楼
电 话:0551-65737234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光大银行
户名:合肥市蜀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79410188002424154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四里河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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