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总厂高炉重力除尘灰环保输送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炼铁总厂高炉重力除尘灰环保输送项目EPC总承包(AGGFGSGGZHG240605134024)招标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工程管理(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炼铁总厂高炉重力除尘灰环保输送项目EPC总承包
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招标范围及图纸:图纸:无;招标范围:炼铁总厂高炉重力除尘灰环保输送项目EPC总承包。其中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道路赔偿、伐树、绿化赔偿、地基处理、地上和地下设施保护,拆除、动迁还建、共架、冬季施工、能源介质接点及废钢铁、废物排放等。乙方承担除监理费、业主单位管理及安评、环评、职业病危害评价、环境保护验收测试以外的所有费用。技术要求中未涉及到的部分以可研为准;技术要求与可研冲突的以技术要求为准。详见《附件5.炼铁总厂高炉重力除尘灰环保输送项目EPC总承包技术要求》。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工程设计冶金行业冶金矿山工程专业乙级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
(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3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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