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门口附属配套等项目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4-JQWCHZ-G1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门口附属配套等项目综合整治工程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 本级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2024-JQWCHZ-G1005
2.2工程特征: / 。
2.3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招标人指定地址。
2.4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估算价:约116.8811万元。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门口附属配套项目,包括围墙新建、路面硬化沥青铺设、廊架新建等;道路绿化项目,包括灌木乔木、草皮种植、人行道铺设等;看台斜坡整修项目,包括假草坪铺设、立体发光文字、塑胶铺设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有相应延续有关事项的从其规定,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企业。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6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www.zjsc.mohurd.gov.cn)上,无在处罚期内黑名单记录。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23日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3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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