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永靖县植物园建设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永靖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永靖县植物园建设项目已由永靖县林草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批转〈永靖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永靖县植物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的通知》(永林中发【2023】237号)、永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永靖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永靖县植物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永建发【2023】526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永靖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永靖县植物园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甘肃建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甘肃省永靖县。
4.资金来源:申请银行贷款。
5.概算投资:本项目总投资概算4352.84万元,其中工程费为3834.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310.84万元,预备费207.28万元。
6.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该项目红线面积为56547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约3.4公顷。该项目建设总面积56547㎡,公园绿化用地34583㎡、公园构、建筑占地1063㎡、园路及铺装用地12855㎡、循环水6684㎡、市政道路人行道铺装721㎡、市政道路绿化641㎡;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绿化种植工程、地形改造工程、园路及铺装工程、建筑工程以及给排水、电气照明工程等附属工程等。
7.计划总工期:304日历天。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年9月23日—2025年7月23日。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质量负责人 1 人、安全生产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注册造价师 1 人、机械员 1 人、材料员 1 人、资料员 1 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市政工程专业)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5.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 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7、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申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预审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8月2日 00 时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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