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岗上镇) 已由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石开审批字【2024】68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藁城区岗上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专项资金+乡村自筹 ,出资比例为 87%+13%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藁城区岗上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故献村道路硬化广场提升:东平北街、惠民路道路硬化4629.40平方米,广场硬化提升1610.11平方米。双庙村道路提升环境绿化和广场硬化提升:村庄道路两侧铺设便道砖,平安路铺设便道砖,共计1846.9平方米,村庄绿化;小广场硬化提升。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3.2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3.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5其它要求:3.5.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为小型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3.5.2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21 00:00:00 至 2024-10-11 10:29:59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 其他说明: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0-11 10:30:00 ,地点为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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