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310-440981-04-01-535073 | ||
投资项目名称 | 高州市建成区排水防涝系统治理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高州市建成区排水防涝系统治理工程(鉴江平江水闸至红荔水闸7公里两岸整治)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高州市建成区排水防涝系统治理工程(鉴江平江水闸至红荔水闸7公里两岸整治)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高州市城区平江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市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市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为高州市建成区排水防涝系统治理工程(鉴江平江水闸至红荔水闸7公里两岸整治),包含以下四个子项工程:引鉴河西岸河堤(潘州东路至鉴东路段)、平江河南岸河堤、潘仙北河堤及鉴江河堤整治工程(红花段)。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的设计、施工、保修期修复任务。本次招标确定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承担主体,中标后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及保修期修复任务等工作。包括不限于下列内容: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基础上,(1)配合各专业报建、配合施工图报建、配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工作;(2)配合由甲方组织的相关评审会议的汇报工作;(3)负责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道路、排水排污、绿化、强电(不含外电)、弱电(含智能化等)、通讯、交通设施和标识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配合竣工图编制等;(4)负责项目涉及的临时围墙、临时道路、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排水等所有临时设施的设计工作。2.施工内容: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设备购置及安装、竣工图及结算编制。本项目通过完工验收后,保证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整体移交给招标人;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完成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工作。 | ||
工期(交货期) | 设计、施工计划总工期:150日历天(1)设计周期:30日历天。(2)施工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4144.83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有效。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①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还应遵守如下规定:(1)联合体成员不多于2个,可由不同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4.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①和②:①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类二级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②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目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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