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鸿山集成电路装备园二期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鸿山集成电路装备园二期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鸿山集成电路装备园二期项目锡新数投备〔2024〕3号 锡新数投备[2024]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高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无锡市高新区城市建设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信衡造价咨询房产评估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吴区鸿达路与鸿山路交叉口西北侧 |
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2070平方米,拟建设8栋生产用房、3栋研发车间、配套用房、停车楼及辅助用房(开关站/垃圾房等)、地下室及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64058.8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44958.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9099.8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89607万元。 |
计划监理期限:822 日历天 |
合同估算价:560.0 万元 |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以及在用地范围之外为该项目配套的附属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审计阶段等各阶段包含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造价管理、信息资料、合同管理、设计管理等方面全过程协调、管理、全方位的相关监理服务工作,并协助办理全过程建设手续直至项目竣工备案结束。凡与本项目工程施工相关的工作内容,无论上述所列项目全面与否,皆为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只要招标人提出,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或拒绝。具体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包含原始场地堆土)、支护及降水、地基及桩基、结构工程、人防工程、建筑工程、幕墙工程、装饰工程、水、电、暖通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楼宇亮化工程、室内外标识标牌、室内外停车划线、室外道路、室外管线、景观绿化、海绵、景观亮化、光伏太阳能工程以及相关配套工程等所涵盖的所有工程内容。 |
标段划分:1 |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资质条件:[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
财务要求:2021 至2023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1)[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
(2)①在投标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具备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2024年8月~2024年10月缴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8月~2024年10月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②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④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第35号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本工程监理机构最少配置人数为: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监理员4人;合计8人。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招标人要求分阶段到岗。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企业在职人员,均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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