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废标原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应予废标
至此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二.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融创利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领海大厦B座1306室
联 系 人:王宦宇
电 话:0471-3257162
采购单位:呼和浩特市绕城道路绿化管理处
地 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南路33号
联 系 人:张鑫
联系电话:0471-6240277
内蒙古融创利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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