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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核电关联及新材料产业先导区区域规划道路一横路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

· 2022-12-2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核电关联及新材料产业先导区区域规划道路一横路项目(监理)
品目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单位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海南省公告时间2022年12月26日 09:2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3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3号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1月06日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3号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预算金额¥77.04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0898-66591026
采购单位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昌江县人民北路1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98-26666632
代理机构名称海南正荣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海口市金垦路3号碧湖家园4栋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98-66591026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监理).pdf

项目概况

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核电关联及新材料产业先导区区域规划道路一横路项目(监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金垦路3号碧湖家园4栋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R2022-046

项目名称: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核电关联及新材料产业先导区区域规划道路一横路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7.0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7.0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核电关联及新材料产业先导区区域规划道路一横路项目(监理)

2、项目单位: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预算金额:77.04万元

4、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77.04万元,报价最高不允许超出此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所有报价保留两位小数。

5、建设地点: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

6、建设内容及规模:双向四车道的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为60km/h,道路全长517.161m,路幅宽30m。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涵洞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中水工程、电力电信工程、道路照明工程、道路景观绿化工程等,其中燃气工程、热力管道工程本次仅预留管位。

7、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具体以监理合同为准)。

8、质量要求:合格。

9、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准备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具体以监理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策优惠条件及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20〕46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关于信息安全产 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 司法部关 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政策优惠条件及要求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 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要求,政府采购项目的政策优惠条件及要求如下: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要求,对于非专门面对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附件 1)

享受政策优惠的小型 、微型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详见附件 2)

中标 、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 、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及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司法厅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琼财采[2018]61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提交原件核查)。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 、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 、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 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 、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 、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关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信息安全产品和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

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 国政府采购网( h t t p:// w w w . c c g p . g o v . c n /)等网站发布),且经过 认定的节能产品 ;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 、财政部 、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h t t p:// w w w . c c g p . g o v . c n /)等网站发布),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 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提供的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特别声明 :对于未能按照要求填写及未能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整的视同未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0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0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近半年内新注册公司无需提供】;0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0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0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06、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07、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时缴纳磋商保证金。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执行《海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6日 至2022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金垦路3号碧湖家园4栋2层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3号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06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3号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昌江县人民北路198号

联系方式:0898-266666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正荣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金垦路3号碧湖家园4栋2层

联系方式:0898-66591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898-6659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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