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第六职业中学新校区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邯郸市第六职业中学新校区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邯郸市行政审批局以邯审批政投字(2025)5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债券资金和教育专项资金,建设单位为邯郸市第六职业中学,代建单位为邯郸市筑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比选人为 邯郸市筑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河北军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总用地面积为14838.94平方米(22.26亩),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759.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240.7平方米。项目拟建设宿舍楼、综合楼、门卫并配套建设校园内道路、绿化、围墙、运动场、广场等室外工程等。宿舍楼主要功能包括:学生宿舍、单身职工宿舍。综合楼主要功能包括:普通教室、实训室、报告厅、风雨操场、办公室、教研室,设备用房等。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配合完成竣工决算审计止;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
2.2比选范围及标段划分:完成本项目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及完成其他相关咨询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审核工作;
2)工程进度款跟踪审核、结算款审核;
3)审核工程设计变更、签证、洽商费用等;
4)处理工程索赔工作;
5)负责完成材料、设备的询价工作,并接受招标人监督;
6)参加涉及工程造价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方案的审查工作;
7)按招标人要求随时提供有关工程造价的经济指标及数据;
8)完成其他相关咨询工作,依据咨询人的专业知识向招标人提供专业的技术咨询服务。
9)出具造价咨询报告书(包括施工图预算审核报告、合同价款调整审核报告、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及委托人要求出具的其他报告)。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1)比选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3.2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比选申请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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