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309-440983-04-01-988146 | ||
投资项目名称 | 信宜市圩镇老旧小区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信宜市白石美丽圩镇品质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勘察、设计、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信宜市白石美丽圩镇品质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勘察、设计、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资金来源构成 | 通过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申请债券资金和白石镇政府统筹其他资金等渠道解决。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建设内容:项目拟对圩镇主街道沿线改造农房外立面45000平方米,铺设人行道1千米、铺设雨污分流管道4千米、三线改造6千米;示范主街道路改造1千米;农贸市场周边道路改造0.15千米;建设美丽圩镇入口通道 500米;建设群众文体活动广场1000平方米;建设规划文化展示展览场所500平方米;河道及两岸生态整治3千米;建设长者饭堂,建设面积150平方米;建设健康步道2千米等。本项目具体规模以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等资料为准。2、项目概算总投资5910.59344万元,招标控制价为5189.088714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为:24.112007万元,工程设计费为88.7648万元(含预算编制费5.7262万元),工程建安费为5076.211907万元。)通过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申请债券资金和白石镇政府统筹其他资金等渠道解决。最终以信宜市投资审核中心出具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所核定的金额为准。 | ||
招标内容 | 包括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保修期修复任务。本次招标确定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承担主体,中标后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及保修期修复任务等工作。 包括不限于下列内容:(1)勘察内容:在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上,本项目工程初勘、详细勘察、施工阶段勘察配合、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工程测量(含修测、水下地形测量)、工程地质勘察(含现场施工地质配 合)、物探(必要的管线摸查),以及勘察过程中相关的协调等工作。(2)设计内容: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改造、绿化、民房风貌、人居环境、绿美节点、长者饭堂、河道及两岸生态整治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及其他配套工程的设计总承包)、设计后续服务等。(3)施工内容: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竣工图及结算编制。本项目通过完工验收后,整体移交给招标人;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完成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工作。(4)工程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和各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他协调工作。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 ||
工期(交货期) | (1)总工期:455日历天;(2)勘察工期:签订合同后 30日历天内提交测量及勘察成果文件;(3)设计工期(含预算编制):签订合同后 60日历天;(4)施工工期:36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5)缺陷责任期:24个月。 | ||
最高投标限价 | 5189.088714万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有效。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 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 以上)资质证书;(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3)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还应遵守如下规定:⑴联合体成员不多于3个,可由不同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是本项目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时,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⑵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不接受其投标。5.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或房屋建筑类二级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目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严禁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参与本项目投标,一经发现,列为恶意竞标线索排查。注:在本招标项目中,项目经理是指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时间界定为:该项目经理已存在担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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