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序号:浙建航招2025047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马头山2#地块、3#地块园林景观品质修复及红线外归家动线园林景观公园化打造设计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丽水市南明湖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马头山2#地块、3#地块园林景观品质修复及红线外归家动线园林景观公园化打造设计
2.2项目编号: LS-2#/3#-设计-2025-005
2.3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330省道南侧、好溪东侧、高铁线路北侧 。
2.4建设规模: 本工程的园林景观设计面积约67080m2,其中2#、3#地块红线内园林景观面积约29780m2;红线外园林景观面积约33350m2;3#地块1号楼周边做样板示范区约3950m2;以及包含红线内地上及地下室标识标牌系统品质修复设计面积约65155 m2。
2.5设计周期要求: 5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 合格
2.7招标范围:包括概念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竣工配合等全部内容;设计范围包括2#地块、3#地块红线内园林景观区域,红线外归家动线区域,3#地块样板区、两个地块的标识完善设计。具体详设计范围附图。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营业执照且同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风景园林(景观设计)或建筑设计或城市管理或其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2024)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财务生存能力以及抗风险能力;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2022年7月-2025年7月)内,独立完成过单个合同项目景观设计面积不小于1万平方米或单个项目合同额不低于150万元的类似景观绿化工程设计项目(如公园、广场、道路绿化、居住区、商业区、生态修复、屋顶绿化等)。【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查询未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惩戒、行政处罚、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
2)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投标人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查询未被列入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名惩戒记录以及近三年无不良行为。
3.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设计项目团队应包含项目负责人、主创、苗木设计师、给排水工程师、结构工程师等。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须具备风景园林(观设计)、建筑城市管理或其他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
3.7其他要求:
1)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与龙创集团系统内各级领导人员、全体在职员工之间没有任何亲属关系(包括配偶、子女或其他特定关系人),没有任何股权、管理、财务或其他方面的经济利益关系。
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的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8月 28 日09:00时到 2025 年 9 月1 日16:00时;
获取方式:
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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