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湖南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现对永州经开区植物萃取产业园生物科技城项目 工程项目园林道路绿化工程专业分包任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合理低价择优选择供应商。
2.招标人: 永州经开区植物萃取产业园生物科技城项目 项目部 。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项目名称: 永州经开区植物萃取产业园生物科技城项目 。
3.2 项目地点: 永州市经开区 。
3.3 建筑面积:规划总用地面积32416.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暂定为75874.14平方米,暂定计容面积为75160.70平方米。
3.4 结构形式: 框架结构 。
3.5 工期要求: 365天 。
3.6 招标范围: 集采平台 。
3.8 质量要求:
3.8.1按施工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与本合同相关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 合格。达到质量评定【合格】标准,以及施工总包合同中建设方要求的【 合格 】质量标准和甲方要求的【合格】质量标准;
3.8.2工程需满足《湖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3.8.3甲方认定乙方是有合格的劳务队伍,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工作指令负有核对的责任和义务,对甲方发出的错误要求和指令有权拒绝。(否则,造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或未达到约定的质量等级,均不免除乙方的责任。);
3.8.2乙方对未达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的工程和有不合格的工程进行无偿返工或修补,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如返工或修补后仍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乙方应按工程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对不合格工程进行返工或修补,其返工或修补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或维修,责任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2、工程质量标准为:满足甲方与业主总包合同对工程质量的约定。其中质量标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内容:满足相关专业质量验收标准。
3.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设计和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分包工程所需的设计、施工、材料采购、质量控制等工作。乙方应按本工程采用的施工技术规范,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下发的技术交底要求,合理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4.乙方应保证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并承担因施工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责任和风险。
3.8.21其他: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已经在湖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平台上注册;
4.2 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
4.3 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优秀的服务能力(提供 / 年财务报表);
4.4 具有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增值税专票税率为13%);
4.5 近三年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