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孙庄街道农文旅项目部分道路绿化提档升级改造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
交易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孙庄街道农文旅项目部分道路绿化提档升级改造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市孙庄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安市孙庄街道农文旅项目部分道路绿化提档升级改造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孙庄街道韩庄村、黄柯村
(2)工程规模:海安市孙庄街道农文旅项目部分道路绿化提档升级改造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合同估算价3000元。
(3)招标范围: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工作等;
②工程施工、竣工资料审核、竣工验收、竣工结算造价初审;
③协助交易发起人做好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服务等的招投标工作;
④协助交易发起人做好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
⑤服务期满后,提供所监理项目的全套监理资料。
(4)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
(5)监理最高投标限价:3000元。
(6)质量要求:合格。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交易响应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自2023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总监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4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总监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 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或b、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或c、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 8 年以上的技术人员(符合以上 a、b、c 三个条件之一的即为具备相应的项目负责人条件)。本项目对项目总监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注:①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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