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服务中心受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合成团结一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 2023-07-26 日 10:00 时对花都区 狮岭镇合成团一经济社金狮大道北铁棚及配套空地 资产项目组织竞投,本项目采用电子公开竞投方式进行交易,欢迎有意者前来竞投。 一、资产情况 (一)资产名称:1、狮岭镇合成团一经济社金狮大道北配套空地(单元号:001); 狮岭镇合成团一经济社金狮大道北铁棚(单元号:001); (二)资产类型:1、其他用地(单元号:001); 其他物业(单元号:001); (三)占地面积:1、约6000.00平方米(单元号:001); 无(单元号:001); 建筑面积:1、无(单元号:001); 约300.00平方米(单元号:001); (四)经营用途:铁棚用于仓库,配套空地用于车辆通道及货物装卸,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五)标的物所在位置:狮岭镇合成团一经济社金狮大道北; (六) 产权现状:无集体产权证 二、交易信息 (立项编号:合成(团结一社)LX20230001;交易编号:区集资竞20231560) (一)租赁年限:20.00年(合同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二)免租期:0.50年; (三)交易底价:1、292000.00元/宗·年; (四)租金(承包款)递增情况:每5年为一个递增周期,从第6年开始递增,递增幅度为上一期租金的10.00%; (五)是否可转租、转让、转包或分租:是,需经农村集体同意; (六)资产交付方式:按现状交付; (七)交易方式:电子公开竞投; (八)每次报价至少增加金额:2000.00元/宗·年。 (九)竞得方式:采用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交易规则:具体详见本《交易文件》第一章的第九项竞投事项。 (十一)交易保证金:500000.00元; 合同履约保证金:50000元; (十二)其他说明:①、1.签订本合同前,竞得人已知晓出租物业未办理相关证件(含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竞得人自愿承担相关法律风险。2.仓库不得经营或储存有污染环境和有毒危险物品存放及噪音扰民的行业。3.配套空地除道路外不得硬底化和搭建构筑物等违法用地行为,如出国家卫片,竞得人需配合上级部门自行按要求整治或拆除。②、因旧铁棚还处于武广高铁沿线安全范围距离内,出于防止对武广高铁造成安全隐患考虑,竞得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在征得甲方和《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后及取得相关报建手续后,对原有铁棚进行升级改造,改造费用投入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改造标准:钢筋混凝土材料,独立柱楼面一层,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内外装修完成,手续办理及升级改造费用由竞得人负责,经济社提供协助。③、为配合政府人居环境整治和武广高铁沿线安全保护区范围内消除安全隐患,竞得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在征得甲方同意及取得相关报建手续并征得《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后,对团结北路至正阳东路路段,长约300米,宽约8米的武广桥底路段进行硬底化施工和道路绿化施工,投入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手续办理及费用由竞得人负责,经济社提供协助。④竞得人需在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提供铁棚改造方案和道路硬底化设计图纸提交给经济社备份,经济社审核同意并取得报建手续后方能进行施工。⑤、除因政策法律法规等原因导致原有铁棚不能被升级改造、道路不能被硬底化和绿化施工,竞得人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对原有铁棚的升级改造和道路建设,否则经济社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⑥、在租赁期内,该地块如遇国家或地方政府需征收、征用或纳入城市更新等项目规划的,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如乙方没有进行升级改造,原有建筑物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如乙方进行升级改造后建筑物补偿款按照承租年限比例分配,即(1-5年)甲方占20%,乙方占80%,(5-10年)甲方占35%,乙方占65%,(10-15年)甲方占65%,乙方占35%,(15-20年)甲方占80%,乙方占20%。 三、准入条件: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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