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结厂精矿槽和混匀料场增设抑尘设施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烧结厂精矿槽和混匀料场增设抑尘设施项目(EPC)总承包项目(AGGFGSGGZHG23102681251)招标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工程管理(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烧结厂精矿槽和混匀料场增设抑尘设施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招标范围及图纸:图纸:无;招标范围:烧结厂精矿槽和混匀料场增设除尘EPC总承包项目,包括设计、设备供货、施工、道路以及绿化赔偿、地基处理、地上和地下设施保护,拆除、动迁还建、共架、冬季施工、能源介质接点及废钢铁(甲方负责运输,乙方负责破碎装车)、废物排放等。投标方承担除监理费、业主单位管理及安评、环评、职业健康评价、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必须由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费用以外的所有费用。具体详见公开附件《烧结厂精矿槽和混匀料场增设除尘项目工程承包技术要求》并且同时满足《烧结厂精矿槽和混匀料场增设除尘项目可行性研究》。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3)营业执照
(4)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5)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5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1.提供近3年环保超低排放类喷雾抑尘总承包通过超低排放验收的业绩(附合同及对应发票和超低排放评估验收以及第三方环保指标验收监测报告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照片,修理修缮合同无效)。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投标时提供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材料。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7日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0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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