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芦台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基地项目初步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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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58600001G01 | ||||||||||||||||||||||||||||||||||||||||
招标内容: | |||||||||||||||||||||||||||||||||||||||||
芦台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基地项目初步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芦台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基地项目初步设计 已由 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芦发改投资备字[2023]10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唐山鹏鸿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唐山鹏鸿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芦台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基地项目初步设计;工程地点:芦台经济开发区新兴产业园区;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33038.04㎡(约合199.56亩),总建筑面积 204762㎡,主要新建6栋厂房,1栋配套服务楼,1栋综合楼;新建附属配套工程包括管网工程、道路硬化、绿化工程等。服务期限:合同签定后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后续配合服务至本项目完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2-21 09:00 至 2023-12-25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1-10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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