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曹妃甸新城道路周边绿化及河道清淤工程 已由 曹妃甸新城管理委员会 以 曹新城项目备【2023】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曹妃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及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 自筹占比20.00%,银行贷款占比80.00% ,招标人为 曹妃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概况:曹妃甸新城道路周边绿化及河道清淤工程位于曹妃甸新城起步区西区,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周边的河道绿化及河道清淤。河道绿化位于黄霓河西侧与新风路围成的20米绿地空间内,绿化面积约两万平方米;河道清淤为黄霓河和青裳河,黄霓河长度约1.57千米,青裳河长度约2.02千米,主要是清除河道底泥污染物,以改善河道水质,同时使得沥水顺利沥下; (2)建设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 (3)质量标准:合格; (4)工期:270日历天; (5)资金来源:20%自筹和80%银行贷款。
2.2招标范围: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完成所有施工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2)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诉讼和仲裁情况发生; (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于开标当日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址进行查询,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当日登录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对经查询被列入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3.1.3其他要求:(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下载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在招标通投标管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无法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或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2)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支持河北CA、北京CA、山西CA、联通CA、CFCA、CQCCA。已办理以上各家数字证书的外省市场主体均可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平台及CA服务热线: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0311-616。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CQCCA:400-898-8388;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 (3)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及报名,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在招标通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11日9时30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管家中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2024年1月11日9时30分至9时45分。投标人需使用CA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CA办理流程详见 http://www.hebztb.com/中的CA办理及绑定说明】,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平台收费标准请详见招标通平台(http://www.hebztb.com/)平台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平台收费的通知,请及时缴纳,以免影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特殊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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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2-22 09:00 至 2023-12-26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1-11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曹妃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博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唐山市曹妃甸新城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金利街21号长宏大厦B503、B504、B505、B506、B510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张卫 |
电话: | / | 电话: | 1861753337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bdts@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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