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结厂二烧精矿至混匀转运增设除尘项目EPC总承包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烧结厂二烧精矿至混匀转运增设除尘项目EPC总承包二次招标(AGGFGSGGZHG23122195920)招标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工程管理(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烧结厂二烧精矿至混匀转运增设除尘项目EPC总承包二次招标
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2.3招标范围及图纸:图纸:无;招标范围:烧结厂二烧精矿至混匀转运增设除尘项目EPC总包,该项目为EPC总承包项目。包括设计、设备供货、施工、道路以及绿化赔偿、地基处理、地上和地下设施保护,拆除、动迁还建、共架、冬季施工、能源介质接点及废钢铁(发包人负责运输,承包人负责破碎装车)、废物排放等。投标方承担除监理费、业主单位管理及安评、环评、职业健康评价、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必须由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费用以外的所有费用。有皮带密闭的项目还包括皮带头部清扫器的提供和更新,清扫器的形式由生产作业区根据现场实际选择确定。。具体详见公开附件《烧结厂二烧精矿至混匀转运增设除尘项目工程承包技术要求》并且同时满足《烧结厂二烧精矿至混匀转运增设除尘项目可行性研究》。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工程设计-工程设计冶金行业-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及以上
(4)营业执照
(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6)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5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2020年以后类似布袋除尘改造项目或新建单个系统风量大于30万立方米/小时的布袋除尘项目,完成环保质量验收的EPC业绩。(总承包范围包括新建布袋除尘器、风电机、土建系统、三电系统、管网系统等。要求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附合同及对应发票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照片,以及提供完成环保验收的第三方的检测报告,脱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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