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园博园外围环境提升整治工程(花果山大道及周边段)市政修复及景观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062204210001003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十二届园博园外围环境提升整治工程(花果山大道及周边段)(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连发改行服发【2021】103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第十二届园博园外围环境提升整治工程(花果山大道及周边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润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十二届园博园外围环境提升整治工程(花果山大道及周边段)市政修复及景观修复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港城大道-苍梧路)、霞辉路(花果山大道-文苑路)、文苑路(晨光路-霞辉路)、宾馆北路(花果山大道-文苑路);
2.1.2建设规模:具体包括如下:(1)对花果山大道(港城大道-苍梧路)的道路路面坑洼、标志标线、路面铺装、道板砖、井盖等进行修复;对道路绿化开展林荫化、色彩化、节点靓化改造;对道路交叉口及局部开敞节点增加精品花境和四季草花布置,提升景观形象;重要道路节点以及路灯增加园博会吉祥物、灯杆宣传等环境渲染小品。(2)对花果山大酒店周边的霞辉路、文苑路、宾馆北路行道树进行更换等;项目总投资约2500万元;
2.1.3招标控制价:3193265.35元;
2.1.4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第十二届园博园外围环境提升整治工程(花果山大道及周边段)市政修复及景观修复工程施工,主要包括:土方、立体草坡、铺装、拆除铺装、种植池、沥青道路、拆除路面、照明路灯及护栏喷漆等建设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有效期内)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 (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
实施过程。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文、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管函〔2021〕202号执行。
对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4)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6】23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1年12月-2022年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拆)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 “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00时00分至2022年6月14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1日上午9 时00 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 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1)评标入围
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D(D的取值范围为95%-100%,本次招标人确定的D值为95%)。
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不超过20家时(含20家)符合入围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入围,超过20家时(不含20家),招标人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
本工程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7家和以下8家共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R取15家,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 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评审。
(2)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在下列三个评标办法之中随机抽取一个评标方法进行评标。
投标报价(100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l、Kl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K2=93%(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一、方法二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 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9.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9.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国泰新点软件:黄桂松15896100880、朱家旺18905137238、何垒18452501766。
广联达软件:郑磊13812332568、刘书丹18651253807。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锁(连云港办事点):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孙丽丽18005133017(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国信CA)周梦雪15298603303、魏飞18261319191、客服电话:4000251010。
提醒:建设工程7.0系统运行期间,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投标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润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7号
代理机构:连云港德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5号登壹大厦14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838386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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