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环境除尘灰气力输送项目EPC总承包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环境除尘灰气力输送项目EPC总承包二次公开招标(AGGFGSGGZHG24010298365)招标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工程管理(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环境除尘灰气力输送项目EPC总承包二次公开招标
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2.3招标范围及图纸:图纸:无;招标范围: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环境除尘灰气力输送项目EPC总承包,包括设计、设备供货、施工、道路以及绿化赔偿、地基处理、地上和地下设施保护,拆除、动迁还建、共架、冬季施工、能源介质接点及废钢铁(甲方负责运输,乙方负责破碎装车)、废物排放等。投标方承担除监理费、业主单位管理及安评、环评、职业健康评价、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必须由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费用以外的所有费用。以及还包含现有皮带头部清扫器的更新。本项目为在线改造,工期包含生产时间,具体详见公开附件《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环境除尘灰气力输送项目工程承包技术要求》并且同时满足《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环境除尘灰气力输送项目》。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营业执照
(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5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2020年以后环保超低排放EPC工程项目业绩,单个系统风量大于70万立方米/小时,且配备气力输灰系统的布袋除尘改造(含新建)项目。(总承包范围包括新建布袋除尘器、风电机、土建系统、气力输送、三电系统、管网系统等。要求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附合同及对应发票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照片,以及提供满足超低排指标的第三方的检测报告,脱硫脱硝总承包业绩无效)。或具有超低排放改造烧结系统除尘气力输灰改造投运通过A级企业评估公示的EPC业绩。(合同金额3000万元以上,附合同及对应发票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照片,以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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