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机破碎系统环境改善项目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3#机破碎系统环境改善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承德市双滦区行政审批局以双滦审批投资备【2023】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项目名称:2、3#机破碎系统环境改善项目EPC总承包建设地点: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厂区内建设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正式设计蓝图30日历天内全部交付,且设计进度不得影响现场施工进度。质量标准:设计、设备、安全、环保、建安工程质量,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合同要求进行验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工程范围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在煤池北侧新建3个燃料仓,其中1个煤仓,2个焦仓,从燃一1皮带中部设卸料器,增设一条皮带机往煤仓上料;从燃-4皮带头部下方增设一条皮带机往焦仓顶部可逆皮带机上料。仓下配稳流给料装置及仓壁振动器,增设一条大倾角皮带给原燃料中间仓顶部可逆皮带机供料,实现皮带机直接向破碎中间仓供料。建筑物平面尺寸35m×15m,三个新建仓存储白煤约400吨,存储焦粉合计约400吨,可供两台烧结机使用14~16小时。(2)破碎厂房内原30台电机及新增项目安装使用防爆电机、防爆电气箱(柜)、照明等,同时将原破碎系统及新建项目设施控制、操作集中进机,制作操作画面,引入烧结机中控操作(现燃料破碎系统设备操作为现场手动模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2.2联合体两家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其它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05 09:00至2024-01-2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s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2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不得体现投标人的相关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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