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海水淡化项目(二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海水淡化项目(二期)EPC总承包 已由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海审批投资备字【2024】0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唐山申港海水淡化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唐山申港海水淡化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海水淡化项目(二期)EPC总承包 2.建设规模:二期主要建设 2# 厂房、水处理构筑物、管道、道路、绿化、海水预处理设施、海水脱盐设施污泥处理设施等,日制水规模 5 万立方米。 3.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港滨南街以南海保路以东。 4.计划工期:总工期:365日历天,设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合同签订生效后9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 5.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的EPC总承包工作,包括本工程的设计、所有工程施工及所用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2.1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或给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2施工资质: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1.2业绩要求: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任一方)至少承揽过一项不低于5万吨/天海水淡化或不低于5万吨/天水处理项目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2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至少担任过一项海水淡化或水处理项目的总承包或施工的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3.1.3信誉要求:1.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4其他要求:特别提醒: 一、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http://www.hebpr.cn)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如未成功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并登陆招标通投标管家,点击招标信息选择招标公告,点击加入我的项目,在我的项目中点击我参与的项目,选定本项目,点击进入项目,点击下载下载招标文件,项目状态为已参与后,方能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下载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在招标通投标管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无法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或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本项目采用网上全流程电子化招标。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任意一家 CA 证书(包括河北 CA、北京 CA、山西吉大 CA、联通 CA、CQCCA、CF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招标通下载文件,CA证书业务办理链接 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办理河北省CA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含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山西CA:4006530200、北京CA:4009943319、联通CA:031185691619、CQCCA:4008199995、CFCA:4008809888。 四、1、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分散评标形式开展评审活动:执行《唐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分散评标的通知》,评标主场设在海港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副场由海港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排在市一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执业资格证(给排水专业)或机电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证(给排水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④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⑤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⑥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⑦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⑧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10 09:00 至 2024-01-15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1-31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唐山申港海水淡化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首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 | 地址: | 河北省唐山市SOHO雅园商务中心719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赵军军 | 联系人: | 张巧玲 | 电话: | 0315-2918078 | 电话: | 0315-2218441 18932525259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