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十五里河路(常青街
包河区十五里河路(常青街 — 合作化南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合作化南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包河区十五里河路(常青街 — 合作化南路)建设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发改投资 [2023 ] 339 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包河区十五里河路 ( 常青街 - 合
作化南路 ) 道路工程立项的批复
1.4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包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 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包河区十五里河路(常青街 — 合作化南路)建设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 2024BFBGZ00113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024BFBGZ00113
2.5 建设地点:包河区常青街道辖区
2.6 建设规模:规划为城市次干路,本段西起常青街,东至合作化南路,全长约 404.83 米,规划红线宽
30 米。
2.7 合同估算价: 3100 万元
2.8 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排水、照明、绿化、标志标线、电力排管土建及附属工程等。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 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2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3 )其他要求:无。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1800 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
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 1 )开标日前(含当日) 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
( 2 )开标日前(含当日) 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 3 )开标日前(含当日) 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
( 4 )开标日前(含当日) 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第 1.4.4 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4 年 01 月 18 日 00:00 至 2024 年 02 月 07 日 10:30 。
4.2 获取方式:
( 1 )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 2 )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 以下简称 电子服务系统 ) 查阅招标文
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
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 3 )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 (9 : 00- 17 : 30 ,节 假日休息 ) 拨打技术支持热
线 ( 非项目咨询 ) :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3271 ; 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2 月 07 日 10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
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价格法(动态合理价格法 I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 2024 年 02 月 07 日 10 时 30 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要素交易市场 A 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2 楼 4 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 云上开标大厅 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
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 11.1 和 11.2 。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 118 号
邮 编: 230000
联 系 人:余工
电 话: 0551-63357659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 230001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0551-66223271 ; 6622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400 998 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 2588 号
电 话: 0551-66223530 、 0551-66223546
12.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
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 :1 标段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75251457758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48827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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