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上林三里古方庄年产 600 万吨优质石灰石建筑骨料项目生产线二期 EPC 总承包工程 ,招标人为 南宁凯润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上林三里古方庄年产 600 万吨优质石灰石建筑骨料项目生产线二期 EPC 总承包工程
2.2 项目招标编号: JHGS-ZBB-ZBDL-2024-001
2.3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广西上林县三里镇韦寺村古方庄
建设规模:新建一条产能为 300t/h 的制砂生产线、一个成品堆棚、 1 幢综合办公楼,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制砂系统、除尘设施、成品储存及发运堆棚、空压机系统、自动定量装车系统、配套辅助设施(含综合楼、水泵房、配电房、门卫室及大门)、电气自动化工程、场地总平配套设施、与现有生产线的衔接完善等。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 5500 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 总工期为 108 天 (日历天)( 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以及达到设计产能 完成)。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则工期相应顺延。
第一控制工期 :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2 个日历天内完成制砂系统及除尘系统安装并开始调试,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制砂楼、收尘设施、制砂筛分车间、脱粉车间、粉罐、空压机等单体施工及设备安装,以及完成成品堆棚土建± 0 以下和隔料挡墙施工、场内运料进出道路。
第二控制工期 :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47 个日历天内达到正式出料条件,完成但不限于成品堆棚皮带机安装、制砂系统与现有生产线的带负荷联动调试。
第三控制工期 :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8 个日历天内达到设计产能,完成成品储存及发运、自动装车系统、 1#-5# 装车站(含廊道)、皮带廊道、综合楼、水泵房、电气室等单体施工及设备安装并交付使用。
第四控制工期 :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8 个日历天内完成门卫室、总平等全部施工内容。
2.4 招标范围:依据总平图、初步设计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对项目工程施工图的设计(含施工图预算)以及设备采购安装、土建装饰安装工程施工、与现有生产线的衔接完善,设计、采购和施工必须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和运行维护需要,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及项目整体钥匙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不包含勘察、监理。 具体如下:
( 1 )设计范围:产能为 300t/h 的制砂生产线工艺、成品储存及发运、含综合楼、水泵房、配电房、门卫室及大门、智能化控制、配套设施机电及安全环保设备、与现有生产线的衔接完善、土建、结构、给排水、通风、供配电、照明、供气、通信、防雷、消防、装饰装修、总图、运输、绿化、高差 8 米及以下边坡治理(指用地红线内露天的挖方、填方边坡),以及隶属生产车间的堆料挡墙、填方道路等,设计内容和深度满足相关设计规范的要求。
( 2 )设备供货范围: 设计范围内的机电设备及材料采购( 含生产线相关设备、专用工具、随机备配件等,同时含达标达产前备配件供应) 、安全环保设备、电气设备、智能化设备、自动定量装车设备、防雷与消防设备设施、辅材耗材以及其他辅助设备设施的供货,包括机电设备的专用工具、随机备配件等,同时包含达标达产前的备配件供应 。
( 3 )施工范围:设计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含桩基工程及地基处理)、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设备工程、二次装修工程(综合楼、配电房及门卫室)及室外水电、场平、道路、绿化工程及与现有生产线的衔接完善等所有工程内容安装和施工。
( 4 )总承包服务范围:工程建设管理、设备安装调试、性能考核、工程竣工验收、人员培训、技术服务、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保证以及保修义务全过程等交钥匙工程总承包的相关服务工作。
2.5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6 承包方式: EPC 交钥匙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 ① 和② 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①设计资质: 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 建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或 建材行业(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
②施工资质: 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 。
3.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矿业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3.2.2 项目设计负责人: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 施工项目经理: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矿业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不少于 1 人 。
3.3 财务要求: 2020 年至 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含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即视为全部提供】。
3.4 业绩要求: 有。 近5年内(指项目竣工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五年内) 完成 过单个合同金额 5000 万 元及以上的建材行业EPC总承包或矿山EPC总承包项目业绩1个,且已竣工验收合格( 附 竣工验收报告、合同<首页、关键页、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和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5.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5.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 诚信要求: (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2 天官方网站页面截图证明)
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 9 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 285 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信息为准);
②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jzsc.mohurd.gov.cn/home )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或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设计负责人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限制其投标。
③ 近三年内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 https://wenshu.court.gov.cn )查询信息为准】。
3.7 投标人不能借用或挂靠第三方资质用于投标;如投标人采取借用或挂靠第三方资质方式中标的,发包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人责任。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2 月 18 日至 2024 年 2 月 23 日,每天 8:00 至 12:00 , 14 : 30 至 17 : 30 (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到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 20 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 13 楼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1306 室购买招标文件;如电话联系购买招标文件(电话: 0771-5598400 )的,按招标公告 4.3 项要求把相关资料发送至 gxjhtang@163.com 邮箱后与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联系确认。
4.2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售后不退。购买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存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
帐 号: 45001594151050705695 。
4.3 文件领取
现场购买的,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将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付款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等证明材料,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
电话联系购买招标文件的,购买人须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购买招标文件付款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等证明材料,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收件地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及个人联系方式发送至 gxjhtang@163.com 邮箱,经招标代理机构核实后 2 个工作日内寄送招标文件(以到付方式寄送,邮费由购买人承担),同时把招标文件电子稿发送给购买人。
5.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100000.00 )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账户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招标代理公司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 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建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
账 号:45001594151050705695。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3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地点为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 20 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 13 楼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1312 室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在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 20 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 13 楼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1312 室 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 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参会 时提供 )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 等 资料现场核验 】 。
8.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9.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详见合同。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http://zbtb.gxi.gov.cn:9000/ ) 、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gxygcg.ejy365.com/ )、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网( http://www.gxjinhai.com )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南宁凯润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17687410028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江北大道凌铁段 20 号 1 号综合楼三层办公室二层合约法务部
11.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陈工
联系电话: 0771-5598400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 20 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 13 楼 1306 室
招标人:南宁凯润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 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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