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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静商供销菜市场

· 2024-02-19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62024024006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静海施工[2024]02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静商供销菜市场已由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 以 2307-120118-89-01-370824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静海县棉麻公司 ,建设资金为 8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5000万元,银行贷款:300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30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兴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静海县棉麻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静商供销菜市场,建设规模为13000平方米,拟建静商供销菜市场,项目预计总投资8000万元,总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为≤50%,绿地率不小于20%。建筑主体2层,局部3层。建筑结构采用钢结构,总投资额80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津徳路67号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静商供销菜市场外网工程,招标范围:招标内容:照明、强电、给排水、道路、 铺装及绿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总投资额530.9539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03月18日 至 2024年06月17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项目经理兼任,出具任命书;(3)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具备5 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且单独配置,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单位失信被执行人的截图,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2月19日 至 2024年02月23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3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2月19日至2024年0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2时00分,下午 13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静海区金海道 5 号天海科技同步器院内孵化器办公楼 3 楼3011室,经办人持以上证书及投标确认单(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 获取文件。
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市静海县棉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伟(印鉴)
办公地址:静海镇津德路67号
邮政编码:301600联系人:李伟电话:18622402992
传 真:022-28944224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兴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段锡钢(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开发区金海道5号(孵化器办公楼3楼)
邮政编码:301600联系人:于吉福电话:022-68238833
传 真:022-68238833
日期:2024年02月19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静海县棉麻公司 受理负责人:李伟
电话:18622402992传真:022-28944224
受理单位地点:静海镇津德路67号
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受理负责人:王坤
电话:68608703传真:68608636电子邮箱:jhjwzbz@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金海道1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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