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0]2024年润州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ZJS2024021181 | 项目名称 | 2024年润州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 ||||||||||||||||||||||||||||||||||||||||||||||||||||||||||||||||||||||||||
| 标段编号 | ZJS2024021181001001 | 标段名称 | 2024年润州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规划设计 | ||||||||||||||||||||||||||||||||||||||||||||||||||||||||||||||||||||||||||
| 招标人名称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 工程地点 | |||||||||||||||||||||||||||||||||||||||||||||||||||||||||||||||||||||||||||||
| 工程规模 | |||||||||||||||||||||||||||||||||||||||||||||||||||||||||||||||||||||||||||||
| 标段具体信息 |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 报名地点 | |||||||||||||||||||||||||||||||||||||||||||||||||||||||||||||||||||||||||||||
| 公告发布日期 |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2月2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2月26日 |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 企业业绩、信誉 |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 其他条件 | |||||||||||||||||||||||||||||||||||||||||||||||||||||||||||||||||||||||||||||
| 公告信息 |    202     4     年润州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规划设计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    本招标项目     2024年润州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规划设计           (标段名称)已由     镇江市       润州区       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镇润经发       〔 2023〕7       6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镇江市润州区新农村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     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朱方路 203号、邮电小区1-3幢、吴家门片区、西柴院、孟湖小区、三茅宫二区菜场周边、朱方路206号、桃园新村周边片区、长江路287号、王家湾片区等。       2.工程规模:    改造总建筑面积约 18.99万平方米,其中建筑立面出新122271.23平方米,建筑屋顶平改坡20086.81平方米,雨水管道改造5628米,污水管道改造5045米,给水管道改造3719米,通讯电缆改造4032米,无障碍设施412平方米,更换路灯共144盏等;拓宽修缮小区道路30724.87平方米,通信、广电线路迁改2384户等。       3.工期要求:    总工期   40日历天       4.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建设规范标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制图标准和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同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项目审批及施工图设计需要,所有设计成果最终要达到招标人要求。        四     、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 1)项目前期的规划方案;      ( 2)方案设计、勘察测绘(含管线竣工测绘)、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内容。      其他说明:本项目设计成果内容及深度按照国家、省关于工程设计的要求,设计成果包括说明书、图纸等。通过文字、图纸(说明、图集)表达设计方案。      每位   投标   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个           标段的投标。       五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     投标人     资质类别和等级:        投标   人需同时具备: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及以上   资质、测量乙级   及以上   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   及以上   资质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   及以上   资质   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       3     .拟选派本项目     的项目     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4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城市规划编制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企业,获取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等均由牵头企业获取和递交   。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   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d、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牵头人城市规划编制设计单位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e、联合体投标的,除了联合体协议外,投标文件只需要投标牵头人签章即可。       5.其他要求: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⑥、   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13)、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      ( 14)、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 1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       0000     元 ;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七     、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为     综合评估法     ,总分为 100分,   其中投标   报价 10分、技术标5   3   分、企业业绩及实力   37   分。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合格标书中各项分值相加分值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若最高分值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投标人时,以报价低者排序在先,若报价相同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 1)技术标(5   3   分)    
   ( 2)投标报价(10分)    
   ( 3)企业业绩及实力(   3   7   分)    
        评标备注:        1、认定企业业绩以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为准,提供的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需能明确的反映建筑面积、合同时间等关键因素,否则不予加分,   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及未提供证明材料   原件扫描件   的   不得分;      2、技术方案由评委独立打分,各项评审要点由评委酌情打分;      3、   技术方案得分将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总分中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取平均值,技术部分除有特别要求或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 70%;      4、评分计算时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     、招标文件     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4 年 2 月 21 日 00:00 至 2024 年 2 月 26 日 24:00 期间 使用 企业 CA证书登录 http://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 , 网上支付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人民币 105.0 0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九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年       03       月       13       日       0       9时       3       0分。     (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十     、其他:       1、对于资审合格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以及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答辩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镇江市工程建设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2、   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3、未中标单位不支付方案设计补偿;      4、招标人有权利对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中标单位有义务配合招标人修改实施;      5、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6、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 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1、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    镇江市金润大道 1018号       联系人:    张工             电 话:    0511-85610338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镇江市新区丁卯智慧大道 466号双子楼B座23楼        联系人:    郑     工             电 话:    18862315136         2、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 0    511-8     8058969     /8     8058970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镇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11-85032867/85026045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    0511-8     8058960        3技术支持:      CA签章办理指南:    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网上招投标系统: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400998000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负责人 (电子签名):       |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 地址 | 联系人 | ||||||||||||||||||||||||||||||||||||||||||||||||||||||||||||||||||||||||||||
| 传真 | 电话 | ||||||||||||||||||||||||||||||||||||||||||||||||||||||||||||||||||||||||||||
| 邮编 | E-mail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地址 | 联系人 | ||||||||||||||||||||||||||||||||||||||||||||||||||||||||||||||||||||||||||||
| 传真 | 电话 | ||||||||||||||||||||||||||||||||||||||||||||||||||||||||||||||||||||||||||||
| 邮编 | E-mail |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 特殊公告       [0]    202     4     年润州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规划设计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    本招标项目     2024年润州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规划设计           (标段名称)已由     镇江市       润州区       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镇润经发       〔 2023〕7       6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镇江市润州区新农村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     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朱方路 203号、邮电小区1-3幢、吴家门片区、西柴院、孟湖小区、三茅宫二区菜场周边、朱方路206号、桃园新村周边片区、长江路287号、王家湾片区等。       2.工程规模:    改造总建筑面积约 18.99万平方米,其中建筑立面出新122271.23平方米,建筑屋顶平改坡20086.81平方米,雨水管道改造5628米,污水管道改造5045米,给水管道改造3719米,通讯电缆改造4032米,无障碍设施412平方米,更换路灯共144盏等;拓宽修缮小区道路30724.87平方米,通信、广电线路迁改2384户等。       3.工期要求:    总工期   40日历天       4.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建设规范标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制图标准和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同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项目审批及施工图设计需要,所有设计成果最终要达到招标人要求。        四     、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 1)项目前期的规划方案;      ( 2)方案设计、勘察测绘(含管线竣工测绘)、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内容。      其他说明:本项目设计成果内容及深度按照国家、省关于工程设计的要求,设计成果包括说明书、图纸等。通过文字、图纸(说明、图集)表达设计方案。      每位   投标   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个           标段的投标。       五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     投标人     资质类别和等级:        投标   人需同时具备: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及以上   资质、测量乙级   及以上   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   及以上   资质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   及以上   资质   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       3     .拟选派本项目     的项目     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4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城市规划编制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企业,获取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等均由牵头企业获取和递交   。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   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d、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牵头人城市规划编制设计单位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e、联合体投标的,除了联合体协议外,投标文件只需要投标牵头人签章即可。       5.其他要求: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⑥、   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13)、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      ( 14)、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 1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       0000     元 ;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七     、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为     综合评估法     ,总分为 100分,   其中投标   报价 10分、技术标5   3   分、企业业绩及实力   37   分。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合格标书中各项分值相加分值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若最高分值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投标人时,以报价低者排序在先,若报价相同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 1)技术标(5   3   分)    
   ( 2)投标报价(10分)    
   ( 3)企业业绩及实力(   3   7   分)    
        评标备注:        1、认定企业业绩以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为准,提供的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需能明确的反映建筑面积、合同时间等关键因素,否则不予加分,   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及未提供证明材料   原件扫描件   的   不得分;      2、技术方案由评委独立打分,各项评审要点由评委酌情打分;      3、   技术方案得分将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总分中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取平均值,技术部分除有特别要求或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 70%;      4、评分计算时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     、招标文件     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4 年 2 月 21 日 00:00 至 2024 年 2 月 26 日 24:00 期间 使用 企业 CA证书登录 http://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 , 网上支付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人民币 105.0 0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九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年       03       月       13       日       0       9时       3       0分。     (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十     、其他:       1、对于资审合格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以及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答辩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镇江市工程建设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2、   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3、未中标单位不支付方案设计补偿;      4、招标人有权利对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中标单位有义务配合招标人修改实施;      5、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6、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 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1、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    镇江市金润大道 1018号       联系人:    张工             电 话:    0511-85610338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镇江市新区丁卯智慧大道 466号双子楼B座23楼        联系人:    郑     工             电 话:    18862315136         2、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 0    511-8     8058969     /8     8058970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镇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11-85032867/85026045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    0511-8     8058960        3技术支持:      CA签章办理指南:    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网上招投标系统: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400998000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负责人 (电子签名):       |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 相关附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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