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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宝应县莲花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 2024-03-02

宝应县莲花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BYFFJSZ2024020003
工程名称 宝应县莲花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招标人名称 宝应县益民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扬州诺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宝应县行政审批局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自筹
工程地点 宝应莲花路北侧
工程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7801.67平方米,建设2层农贸市场,总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场地道路约7800平方米,绿化约27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为土建、安装、消防、装饰同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等。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BYFFJSZ2024020003001 宝应县莲花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标段 公开招标 15000 2024-05-06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 2024/3/1
集中报名地点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各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 集中报名日期 从到
投标保证金金额 3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宝应城南新区支行 投标保证金帐号 101678010400002420000000002
计划开工时间 2024/5/6 计划竣工时间 2024/8/26
公告开始时间 2024/3/1 0:00:00 公告结束时间 2024/3/7 23:59:59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以下资质组合之一: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施工总承包)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应县莲花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已由宝应县行政审批局以宝行审投资备[2024]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宝应县益民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宝应县莲花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标段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扬州市宝应县莲花路北侧
2.1.2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7801.67平方米,建设2层农贸市场,总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场地道路约7800平方米,绿化约27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为土建、安装、消防、装饰同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等。
2.1.3 合同估算价:1500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1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5月06日,竣工日期:2024年08月26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红线图、规划设计条件、等项目前期资料和招标要求的基础上完成包含但不限于建设规模范围内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扩初设计)、施工、采购等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另需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根据招标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扩初设计)、施工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等。 (3)负责本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采购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养护等工作。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11月至2024年01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3、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拟派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投标人业绩资格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②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中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具体说明及要求参照预审文件中申请人须知)。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企业业绩和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以共用,但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如为监理项目业绩,须另提供投标人企业业绩。3.4投标人不得有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以上或者②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③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④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者⑤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11月01日至2024年01月31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企业自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中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具体说明及要求参照预审文件中申请人须知),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五、资格审查文件获取
5.1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03月01日至2024年03月07日;
5.2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六、资格审查截至时间
6.1 资格审查登记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13日09时00分。
6.2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03月13日09时00分。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审查。各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03月13日09时00分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扬州资审合格制,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审文件第三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300000.0元人民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栏附件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应县益民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诺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宝应县安宜镇淮江公路东侧(新车站东首)
地址:宝应县泰山路26号院内2号楼2楼
邮编:225800
邮编:225800
联系人:钱艳
联系人:贾苗苗
电话:15262261961
电话:0514-8734214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351687721@qq.com
十一、备注
备注:

2024年03月01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宝应县安宜镇淮江公路东侧(新车站东首)

联系人

钱艳
传真

电话

15262261961
邮编 225800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宝应县泰山路26号院内2号楼2楼

联系人

贾苗苗
传真

电话

0514-87342148
邮编 225800 E-mail 351687721@qq.com
资审文件一览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大小
1 (宝应县莲花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标段)评分标准及定标标准2024.03.01.docx 36334
2 投标保证缴纳说明.rar 4808704
3 资审文件正文.pdf 40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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