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304-440105-04-01-267627 | ||
投资项目名称 | 赤沙车辆段二期地块新建项目主体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赤沙车辆段二期地块新建项目盖上工程(标段二)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赤沙车辆段二期地块新建项目盖上工程(标段二)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车辆段内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次招标范围总占地面积约67972㎡,总建筑面积约170964㎡(含地下室)。包含公寓楼栋3栋,小独栋办公7栋栋、中轴盖板以及商业配套等。本项目绿建等级:按国标三星。建筑最高高度约为116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47376㎡,建筑最高层数为31层。(注:以上数据仅基于现有资料提供,后续以招标人确认的方案为准。) | ||
招标内容 | 赤沙车辆段二期地块新建项目盖上工程(标段二)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6.2.1工程设计及相关工作负责赤沙车辆段二期地块新建项目盖上工程(标段二)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含造价分析)及现场技术指导。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负责赤沙车辆段二期地块新建项目盖上工程(标段二)实施范围内所有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智能化、通风、空调、消防、人防、土石方平衡及基坑支护(如有)、室内装修、幕墙、铝窗、卫生、环保、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小区市政、永电、道路(含规划道路及配套道路)、景观绿化、标识设计、交通划线、泛光照明及配套楼主体结构、园林、装修和外立面等所有专业设计工作。(2)负责项目涉及的管线综合、管线迁移、河涌改造、发包人的驻地办公场所设计等所有临时设施的设计工作。(3)负责专项设计(或评估)工作:包括不限于绿色建筑设计、结构专业、幕墙专业、交通专业、市政相关专业评估、防洪相关评估等。(4)BIM技术运用:本项目要求充分运用BIM技术,要求在项目前期编制全过程BIM实施规划,组织编制设计阶段BIM任务书、划分工作界面和技术管理要求;利用BIM模块进行参数化设计、虚拟仿真漫游、日照能耗分析、交通线规划、面积统计、结构分析、风向分析、环境分析、疏散模拟、造价分析等;并利用BIM模型进行设计协调及优化,完成设计方案复核、三维管线综合、竖向净空优化等BIM应用,并提交相应的成果报告;组织、参与BIM专题会、协调会;对BIM数据进行管理和维护,充分考虑BIM成果的复用性和沿用性,有效衔接施工管理工作。(5)装配式建筑运用:本项目需按政府要求进行装配式设计。(6)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施工图预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还包括方案比选(含造价分析)、技术造型比选等的投资分析,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供项目的成本指标数据。因字数限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为700日历天(1)设计工期:具体设计工期在合同中详细约定,并以满足施工进度要求为准。(2)施工工期:计划总工期6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46878.831289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备以下资质:3.1.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3.1.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壹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1)国内投标人设计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8修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16修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2016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等现行规定填写。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可作为设计方参与投标。香港企业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2)工程施工资质: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