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泰街17号院危房加固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泰街17号院危房加固改造工程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投资[2024]12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建设资金来自 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改造总建筑面积6853.93平方米。其中,办公楼建筑面积 6678.89 平方米,地上五层,建筑高度22.55米,结构形式为砌体结构。附属用房建筑面积175.04 平方米,地上一层,建筑高度 3.40 米,结构形式为砌体结构。办公楼与附属用房外墙采用砖墙+混凝土加固层+保温装饰一体板,外窗为断桥铝合金平开窗,外门为断桥铝合金平开门。内部装修,楼地面主要为防水地砖、防滑地砖、水泥砂浆、防静电地板等;墙面主要为釉面砖、白色无机涂料、面砖、金属装饰板、白色乳胶漆等;顶棚主要为铝扣板、腻子、矿棉装饰板、白色无机涂料等。同时,改造室外给排水、暖通、电气、燃气等室外综合管线,围墙和大门改造修复,铺装道路硬化、增补绿化,新建变压器、新建一体化消防泵房和生活泵房、消防设施、化粪池等室外工程。包括初设批复批复范围内主楼及裙房、附属用房、一体化消防泵房和生活泵房、大门及室外工程等建安工程。2.1.2建设地点:石家庄新华区国泰街17号。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2.3总工期: 2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240日历天)。2.4质量标准:①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初步设计要求,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设计规范要求。采用标准图集的须对图集进行基本说明。②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泰街17号院危房加固改造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①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批复的内容及实现功能需要的全部设计内容及现场服务等。 ②施工: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此项要求)。2.设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施工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 :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特别提示: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受理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星、田硕 0311-86982566;招标人: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东坡、文全亮、彭兰、0311-66908906、0311-88600623; 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①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下载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 0311-66635531/32。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自行承担责任。 ②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③本项目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投标人应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对于技术标部分采用盲评方式评审。监督单位: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直接移交相关部门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17.涉黑涉恶还包含以下7个方面(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11 09:00 至 2024-05-09 0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5-09 1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维明北大街118号、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7号 | 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张东坡、文全亮、彭兰 | 联系人: | 王星、田硕、刁旭、吴浩轩 |
电话: | 0311-66908906、0311-88600623 | 电话: | 0311-86982566、15530172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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