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招 标 编 号 : BB2024SQGCZ047
二 、 项 目 名 称 : 禹会区长青乡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杜郢)建设EPC项目
三 、 项 目 实 施 地 点 : 蚌埠市禹会区
四 、 项 目 实 施 主 体 ( 招 标 人 ) : 蚌埠市禹会区长青乡人民政府
五 、 项 目 实 施 主 体 ( 招 标 人 ) 地 址 : 蚌埠市友谊路400号
六 、 招 标 方 式 : 公开招标( 本 项 目 采 用 评 定 分 离 方 式 组 织 招 标 活 动 。 ) 七 、 资 金 来 源 : 财政资金
八 、 项 目 内 容 、 规 模 、 项 目 性 质 、 实 施 时 间 、 投 资 概 算 、 施 工 工 程 费 控 制 价
1.项目内容:项目实施地点位于禹会区长青乡杜郢村内,建设内容包括村内基础设施整治提升,人居 环境美化,景观节点打造,公共配套设施提升、产业发展硬件配套、水系环境整治等工程。
2.项目规模:村委会北侧新建一处1635平方米停车场,布置49个停车位,15个充电桩;杜郢村综合 文化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900平方米;农创中心建筑面积4241平方米等工程,详见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招 标文件其他附件。
3.项目性质:工程总承包
4.实施时间:2024年
5立项批准部门文号:禹发改字(2024)17号
6.投资概算:1547.78万元
7.施工工程费控制价:A值1389.38万元
九 、 计 划 工 期 : 180日历天 十 、 投 标 人 资 质 、 资 格 要 求
1. 投 标 人 要 求
(1)资质:
本次设计、采购、施工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同时满足①和②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业绩:
1)设计:无要求。
2)施工:无要求。
2. 相 关 人 员 要 求
(1)项目经理(即施工经理)资格、业绩: 合 同 履 行 期 间 ,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经 理 不 得 同 时 在 两 个 或 者 两 个 以 上 工 程 项 目 担 任 工 程 总 承 包 项 目 经 理 、 施 工 项 目 负 责 人 。
(2)技术负责人资质、业绩: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业绩无要 求。
(3)施工经理资格、业绩: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 上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在投标人所在的单位。2019年1月1日以来, 完成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 同、②2019年1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报告(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 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规模、造价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 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项 目 经 理 业 绩 , 在 合 同 履 行 过 程 中 项 目 经 理 发 生 变 更 的 , 该 业 绩 属 于 变 更 后 的 项 目 经 理 。
(4)设计经理资格、业绩: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无要求。
3. 是 否 接 受 联 合 体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 议书和联合体授权委托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 体或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中投标单位的总数量不超过3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 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应满足设计资质要求,承担施 工任务的成员应满足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招标文件中对施工方要求的业绩、荣 誉、人员等以牵头单位提供的材料作为评分依据。
十 一 、 项 目 范 围
项目实施地点位于禹会区长青乡杜郢村内,建设结合区域实际,围绕生态绿色发展、文化传承保护、 人才培育支撑、治理活力有序、产业提质增效等5个方面建设。生态绿色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新建 及拓宽道路、道路绿化提升、污水管网、杆线治理、沟渠整治、垃圾分类亭、五小园、新建公厕等;文化 传承保护:杜郢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900平方米,一楼布置农业数字馆,接待大厅,休息 区;二楼布置会议室,民俗文化展示馆;三楼布置涂山氏文化展示馆;人才培育支撑: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580平方米,设置石榴小课堂及相关配套设施;治理活力有序:建设乡村数智操作平台,推行数字化治 理;产业提质增效:农创中心建筑面积4241平方米,提供电商培训、分拣包装、冷藏等功能。
十 二 、 标 段 数 :1个
十 三 、 公 告 发 布 时 间 : 2024年4月11日 十 四 、 公 告 发 布 媒 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ngbu.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十 五 、 项 目 开 标 时 间 及 地 点 :
1.开标时间:2024年4月11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十 六 、 招 标 文 件 获 取 、 招 标 文 件 费 用
1. 招标文件、图纸及清单下载时间、下载地址:
(1)下载时间:2024年4月11日以后
(2)下载地址: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投标人须在安徽省公 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录蚌埠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 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0元。(网上免费下载)
十 七 、 资 格 审 查 方 式 : 资格后审
十 八 、 评 标 办 法 : 两阶段综合评估法
十 九 、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及 方 式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6日9时00分
2.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
件。
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二 十 、 备 注
1. 本 项 目 不 收 取 投 标 保 证 金 。
2. 本 项 目 利 用 互 联 网 远 程 开 标 时 , 投 标 人 在 网 上 开 标 大 厅 参 与 开 标 , 无 须 委 派 被 授 权 人 ( 委 托 代 理 人 ) 参 加 现 场 开 标 , 不 需 现 场 递 交 投 标 资 料 。
3.网上招投标项目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制 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 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中心-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 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 徽CA(0552-2078835)。省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
(2)投标人须使用数 字 证 书 ( 主 锁 ) 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
(3)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专区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 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4)联合体成员的所有资料统一由牵头人利用自己的账号统一上传到 资格审查资料栏目内。未按 规定上传资料的,可能造成不予认可。
4. 异 议 受 理 1. 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
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 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2. 异议时,应当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2020〕79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 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5. 落 实 政 府 采 购 政 策 需 满 足 的 资 格 要 求 : 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 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规定执行。
(1)若项目投标单位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若项目投标单位不是中小微企业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项目中标后,依据项目特征 将项目中的非主体工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3)中标后由招标人督促中标人执行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况。
二 十 一 、 联 系 方 式
1. 招 标 人
招 标 人:蚌埠市禹会区长青乡人民政府
地 址:蚌埠市友谊路889号
邮 编:233000
联 系 人(受理异议人):吴先生
电 话:13965276540
2.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招标代理机构:蚌埠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
邮 编:233000
联 系 人(受理异议人):常新宇、胡旭鹏
电 话:0552-2088982、0552-2042359
二 十 二 、 投 标 保 证 金 账 号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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