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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珠电lng二期段)竣工环保验收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 2024-05-20

询比公告

各响应人:

发包人拟实施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珠电LNG二期段)竣工环保验收服务采购项目,现就本项目服务以密封报价形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人提供报价文件。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范围、内容和要求

1、项目简介

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珠电LNG二期段)项目地址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建起点为珠电二期分输阀井接驳点,位于黄阁大道与莲溪大道交汇口东侧预留阀井;终点位于环市大道北的珠江LNG电厂二期地块和环市大道北南侧珠江LNG电厂一期地块,管道沿线地貌主要为冲积平原,依托市政道路防护绿化带与人行道敷设。设计管径为D508mm,设计压力为9.2MPa,管材为L485M 直缝双面埋弧焊钢管,外防腐采用3PE级防腐层,共计约7.36公里。共设置1座站场,为珠电二期计量站,工程项目概算约2.05亿元。

2、服务内容及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监管的通知》(粤环[2012]77号)、《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穗环〔2020〕10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20日)等要求。对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管线工程(珠电LNG二期段)进行竣工环保验收服务工作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一年的环保咨询顾问服务。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2用户需求书。

  1. 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至建设工程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之日后一年止。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政府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响应人必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响应人独立完成至少一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

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编制单位广州市灏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不可以参与本项目报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原则

1、请按照附件1报价函格式报价。

2、如报价的小写、大写金额不一致,则以大写为准。

3、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报价:包括完成本合同标的事项的全部费用,以及保险、税费和其它费用等一切支出。

四、成交及合同签订

1、发包人组织评审小组开启报价文件,然后进行有效性审查(见附件4),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有效报价响应人不足2家时,本次询比失败。

2、评审小组按照《项目评分表》(见附件5)对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报价文件进行详细评分;响应人的综合得分为所有评委总评分的算术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评审小组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对响应人进行排序,推荐前2名响应人依次为第一成交候选人至第二成交候选人。总分相同的,报价低的排先。总分和报价均相同的,由评审小组采用报价文件提交时间先后确定排序的先后,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报价文件提交时间为准。

4、本项目设有估算价,如第一成交候选人及第二成交候选人报价均高于估算价,则按第一成交候选人至第二成交候选人的顺序,最先接受估算价的为首选成交候选人。若第一成交候选人与第二成交候选人均不接受估算价,则本次询比失败。

5、如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高于估算价,第二成交候选人报价低于估算价,则按第一成交候选人接受估算价为首选成交候选人。若第一成交候选人不接受估算价,第二成交候选人为首选成交候选人。

5、如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低于估算价,第一成交候选人为首选成交候选人。

6、成交结果由发包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7、成交人应及时到发包人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8、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3),询比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发包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9、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五、报价文件组成及要求

1.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在每一页加盖公章;内容包括:报价函、营业执照、相关资质文件、业绩证明等资料、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等。

2.报价文件格式详见附件6。

3.响应人与其他响应人加密打包报价文件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

各响应人请于2024年5月21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5月24日17时00分,自行到广州发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报名并及时下载询比文件。询比文件下载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9时00分。

七、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采购,参加本项目报价的单位须在下载采购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的响应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9时00分前,逾期拒收。在截止时间之前,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报价,并在附件上传要求的报价文件扫描件。本项目不接受线下报价。

3、发包人将不承担响应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九、异议处理

潜在报价人或报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结果的公示期间内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格式详见附件6第四条)。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中心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10楼

联系人:吴工

电话:020-37853010

十、异议申诉

报价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异议的报价人可以在收到或应当受到异议答复书的10日内,书面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起异议申诉(格式详见附件6第五条)。

十一、监督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电话:020-37850779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中心

(招标机构签章位置)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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