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二期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二期检测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贸易局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合肥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二期)项目立项的通知,合高经贸【2022】128号
1.4招标人: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合肥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二期检测
2.2招标项目编号:2024AFGWZ01195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FGWZ01195
2.5建设地点:合肥市高新区
2.6建设规模:合肥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二期,规划占地面积约117.76亩,总建筑面积约275665.9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68212.0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07453.88平方米,包括17栋住宅、2栋商业,3个配电房,住宅区附建2层地下室;幼儿园1栋,幼儿园附建1层地下室,住宅部分装配率为50%。主要招标内容包含上述项目全部土建、幕墙、安装及相关配套等检测内容。
2.7项目投资估算:163527.53万元
2.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建设期、缺陷责任期满为止。本项目建设周期约1100日历天,若因工程建设需要延长工程检测服务期的,中标人不得因工程检测服务期延长而增加工程检测服务费。
2.9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主体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装饰工程(含室内精装修)、幕墙工程以及室外道路、排水、景观、绿化、供水、供电、供气、智能化、室外综合配套工程等主要建设内容中所涉及工程检测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10项目类别:服务类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合同估算价:750万元
2.1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①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同时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须同时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
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2)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检测费用金额不少于52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检测项目业绩(施工单位自检项目不予认可)。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或试验检测师证书。
3.1.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投标人财务要求:/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
3.1.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6月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5311175。
4.3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2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24年6月27日10时00分。
8.2开标地点:
(1)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8号开标室
(2)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
邮编:230000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5326506
11.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
邮编:230000
联系人:江工
电话:0551-65311175
11.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本项目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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