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10101TP002022043 (招标文件编号:210101TP002022043)
二、项目名称:本溪市明山区消防救援大队综合训练馆项目(EPC总承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本溪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本溪市平山区东明路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费率(%):96.7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1 | 本溪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本溪市明山区消防救援大队综合训练馆项目(EPC总承包) |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0.43公顷,总建筑面积1759.23平方米,地上两层,局部地下一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644.7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4.49 平方米。地上为综合训练馆,地下为设备间。建筑一层建设室内足球场、组合训练设施、更衣室、淋浴间等;二层建设篮球场及储藏间等。以及室外依托训练馆主体配套建设真烟真火模拟训练设施、烟热模拟训练设施、山岳救援训练设施和多功能训练塔等室外训练设施。室外建设包括给排水、供暖、电力、电信、消防等外管网工程及道路、绿化、景观、路灯、监控、挡墙、围墙等外环境工程。承包人应完成包含且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工程材料采购(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材料除外)、施工以及其他为完成项目所需的协调配合工作(包括办理施工用水、用电等手续)。 | 本项目服务期限(工期)(即设计及施工期)从2024年6月12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服务期限(工期)为141个日历天。中标单位的施工图设计工作方案应与招标人充分沟通,施工图设计工作方案是否需要调整,征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设计周期原则上不得大于15个日历日。 | 任吉洪 | 辽1212016201714952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正男、沈楠、田燕、张晓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设计单位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服务类)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人民币按5000元人民币收取;中标施工单位支付:4.33万元人民币,按固定额度收取,不再调整;支付方式:转账支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83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溪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滨河北路978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024-47250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大峪华夏花园商铺6#-1
联系方式:封先生024-432106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024-4725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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