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 ||
项目编号 | GC-AQ-2022-29 2 | |
项目名称 | 安庆高新区山口片蒋畈圩路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安庆铭宸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2年12月26日9时 3 0分 | |
公示时间 | 2022年12月27日至2022年12月30日17时30分 | |
招标人代表 | 阚工 | |
监督人员 | 王勇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恒水公用工程集团公司、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 63049754.17元,其中暂列金额(含税): 3815000.00 元,暂估价(含税): 178760.00元 | |
质量 | 合格 | |
工期 | 360日历天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李景强,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注册编号):晋 1412007200805138 技术负责人:许阳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安徽恒水公用工程集团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资质 ; 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资质。 | |
业绩及奖项 | 投标人业绩: 揭东区北环大道市政道路工程; 项目经理业绩: 沙井街道 2020年道路白改黑综合整治工程; 奖项: 肥东县体育公园建设工程被评为 2020年度山西省建筑业协会汾水杯工程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长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萧宏建设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 62933008.88元,其中暂列金额(含税): 3815000.00 元,暂估价(含税): 178760.00元 | |
质量 | 合格 | |
工期 | 360日历天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 刘洋 ,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注册编号):浙 1332019202003662 技术负责人:石益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安徽长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资质 ; 杭州萧宏建设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资质。 | |
业绩及奖项 | 投标人业绩: 之江实验室一期 -文一西路工程 ; 项目经理业绩 : 地铁 1号线三期空港段站点周边道路绿化恢复工程; 奖项: 紫金港路(文一西路 ~留祥路)工程荣获2016-2017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省华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建工第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 62400358.49元,其中暂列金额(含税): 3815000.00 元,暂估价(含税): 178760.00元 | |
质量 | 合格 | |
工期 | 360日历天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蒋杨德,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注册编号):桂 1452017201809185 技术负责人:张云兵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安徽省华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资质 ; 广西建工第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资质。 | |
业绩及奖项 | 投标人业绩: 柳州市东环路与文昌路交叉口改造工程; 项目经理业绩: 三柳高速凤山连接线下穿通道改造工程; 奖项: 1. 柳州市东环路与文昌路交叉口改造工程荣获 2020年广西建设工程真武阁杯奖; 2. 柳州市环江滨水大道工程(二桥至三门江桥段)B1标K4 530~K6 800(含自行车道)及柳州市环江滨水大道工程(二桥至三门江桥段)B2标K6 800~K9 000工程荣获2018年广西建设工程真武阁杯奖。 | |
评标情况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及业绩附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黄书红 联系电话: 0556-5991160 | |
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黄书红 ,联系电话: 0556-5991160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在线或现场的方式向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0556-5991018 ,在线方式,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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