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区管道路绿化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泰山区区管道路绿化养护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 www.ccgp-shandong.gov.cn )注册,同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taggzyjy.com.cn )领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 年03 月 18 日 09:0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0902000202402000007 交易编号: TS-ZC-20240221-01 项目名称:泰山区区管道路绿化养护项目 预算金额: 400.00 万元 最高限价: 400.00 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泰山区区管道路绿化养护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②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 2024 年 02 月 23 日至 2024 年 02 月 29 日 2 、地点: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 www.ccgp-shandong.gov.cn )注册,同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taggzyjy.com.cn:8081/ )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3 、方式: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 - 投标人操作手册》。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 CA 办理模块中《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 CA 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 CA 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窗口综合服务电话: 0538-6288136 。相关事宜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CA 办理栏目查看办理指南,联系电话: 0538-6288116 。 4 、售价: 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3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 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 2020 〕 46 号、泰财采〔 2022 〕 5 号、工信部联企业〔 2011 〕 300 号、财库 [2014]68 号、财库 [2017]141 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 、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 https://www.ccgp-shandong-rz.cn/ 了解相关政策。 4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 2021 〕 6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4.1 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4.2 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4.3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书面投诉书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及时答复。 4.4 、本项目执行远程异地评审方式。 4.5 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泰山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0538-8512904 4.6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方式: 0538-631502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唐王街 448 号 联系方式: 0538-822851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安市嘉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迎胜东路 29 号,鲲鹏商务楼三楼 联系方式: 0538-6315028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经理 电 话: 0538-6315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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