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9006-2023-00110
订单号: FWYJ4290062400258709
采购总预算金额:¥80,100.00
本次成交金额: ¥79,000.00
采购单位:天门市审计局
联系人:武维
联系电话:07285222545
成交供应商:湖北众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日期:2024年03月25日
执行方式:议价
成交标的:
采购品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为3个,1.天门市城乡融合有机更新项目(一期)-岳口工业园区道路绿化提升工程;2.天门市城乡融合有机更新项目(一期)-天门市岳口工业园区道路路灯工程;3.天门市城乡融合有机更新项目(一期)-天门市岳口工业园双电源供电工程。采购需求:A 、最终审计付费方式和付费标准:以保底付费或审减计费两者中费用高者为最终审计付费基数,再乘以投标让利比率,其结果作为最终审计付费,且最终审计付费不高于中标价。 保底付费计算方式为:按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工程结算审核基本收费标准的30%计; 审减计费计算方式为:参照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件,实行阶梯付费制度,审减额在1000万元以内的按工程结算审核追加收费标准的50%计;审减额超过1000万元且低于2000万元的部分按工程结算审核追加收费标准的40%计;审减额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工程结算审核追加收费标准的30%计。 B、工作内容及要求 1、参与现场审计人员配备最低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或者一级造价师; (2)专业造价工程师2名:一级造价师。 (3)其他工作人员2名:具备二级造价师以上资格。 2、工程结算审核编制要求:根据建设单位送审结算书,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编制工程结算审核咨询报告,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 3、审计服务方案具体要求: (1)对审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进行分析; (2)质量控制制度; (3)质量进度措施有科学合理方案; (4)对本项目人员结构、职责分工的详细说明; (5)有工作纪律要求,违约处罚措施。C、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预算编制、项目管理、财政评审、造价跟踪审计、造价跟踪服务、结算审核、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等相关服务的公司均属于被延伸审计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4、为本项目施工单位提供造价咨询等相关服务的公司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5与本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本项目文件所称中小微企业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D、商务要求: 1、实施地点:天门市审计局办公楼 ;2、实施周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 ;3、合同条款: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4、付款方式:出具审计结算报告书后根据本年度政府财政预算资金安排支付。 5、验收标准: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采购所需服务,并出具审计结算报告书。
服务响应说明:响应文件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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