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湖北堤滨湖带生态改造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衡水湖北堤滨湖带生态改造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 已由 衡水滨湖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衡滨审投资审字【2024】01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衡水滨湖新区资源保护局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下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衡水湖北堤滨湖带生态改造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监理
2.2项目的建设地点:衡水湖东湖北堤,010乡道南侧滨湖绿地内,东接衡水湖北堤滨湖带生态改造项目(一期)终点,西至中湖大道与北堤交叉处。
2.3建设内容:主要修建电瓶车道 1条,4.033公里;休闲步道共1.237公里;观景平台 1处162平方米;亲水平台2处,693平方米;电瓶车临时停车区1200平方米;各类驳岸323米;原木无动力活动场地1处400平方米;活动广场200平方米,雨水花园3325平方米;标识牌、警示牌等30块,场地内植物移植及道路两侧绿化设计22533平方米;园林照明1项;园林给排水1项;智能监测及服务设施1项。
2.4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期满为止。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证书或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本项目总监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5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6月01日上午09 时00分至2024年06月07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优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uvbidding.cn/#/home)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6 月 27 日 09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uvbidding.cn/#/home)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优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水滨湖新区资源保护局
地址:衡水市滨湖新区
联系人:焦则明
电话:0318-666330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云飞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新华西路365号泰一尚城
联系人:王国婷
电话:0318-20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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