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A3212831886000078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疾控中心门诊检验综合楼项目已经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疾控中心门诊检验综合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发改投[2022]20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代理为江苏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疾控中心门诊检验综合楼项目低压出线电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地点:泰兴市文昌东路南侧、润泰南路西侧 2.2工程规模:新建一幢层高5F的门诊检验综合楼,建筑面积8312平方米(含地下面积1185平方米);配套建设辅助用房204平方米、门卫室38平方米;同步实施道路、绿化、供电、供水、消防、弱电等附属工程。 2.3工期要求: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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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付款方式:完成全部供货且取得现场复试合格报告后付至合同价的80%,通电后付至经双方确认货款的95%,质保期两年,质保期满后付清全部货款(此项目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2)是电缆生产厂家或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经销商; (3)如果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必须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含附件) ; (4)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正式唯一授权; ②授权的生产厂家需具备上述第3小条规定的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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