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坡头镇政府开展百千万工程典型镇村建设工作,我局拟在坡头镇开展坡头镇入镇道路绿化项目。现邀请各单位参与该项目的报名。具体细则如下:
一、项目主要内容:
负责在S286金泉至本中沟路段种植绿化,包括清除原有草皮、种植绿化等工作。具体建设内容将在单位参与报名后提供。
二、供应商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
(二)供应商须持有相应资质证书。
(三)竞价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参与方式:
有意向参与报名单位请将营业执照及资质、相关业绩等相关文件密封于3月11日下午5点前送至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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