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古城区老旧住区改造工程项目(干将路以北、护城河以内)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古城区老旧住区改造工程项目(干将路以北、护城河以内)已由苏州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州审批备〔2024〕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虎投资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招标人为苏州虎投资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常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地点:苏州市姑苏区
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3.2万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房屋修缮、立面更新、配套道路修复、景观绿化提升等,合同估算价7950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N3205010304000187001001 | 2024年古城区老旧住区改造工程项目(干将路以北、护城河以内)EPC | 设计、施工及采购总承包招标 | 170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须由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5日00:00至2024年6月13日23:59:59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9日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 其他明确事项6.1招标范围和内容:(1)设计内容及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满足规划建设部门的要求)、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深化调整及报批、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电气、装修、智能化、标识标牌设计(包含除必须由供电公司实施外的其余电力工程)、综合管线设计(包含充电桩管线设计)、室外配套工程(道路、景观绿化及综合管网总体协调)以及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和相关专业深化设计工作】及图纸报审(施工图、消防及相关图审等)、工程全过程配合服务、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按发包人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各项设计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范和规定。
(2)施工与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安装及施工总承包管理、建筑、给排水、电气(包含除必须由供电公司实施外的其余电力工程但电力设备线缆不含在内)、防水、内外装饰、道路、景观绿化、室外市政配套及项目涉及到所需的各项临时措施工作等,协助报建、施工及管理、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
(3)专业分包:承包人需分包工程的,则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须得到发包人书面认可,并做好设计、采购、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完成对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管理,并在分包工程的安全、质量、工期等方面履行好总包管理义务。项目整体联调、联试,提供相关工作及设备操作流程、手册,配合提供相关培训服务等。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需完成的所有相关审批、报批报验、建设项目档案归档(工程声像档案(采集摄录、编制归档)、工程数字化电子档案(整理著录、编制归档)、工程纸质档案(资料整理、立卷归档)、竣工验收备案归档等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全部工作。
6.2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的设计资质,并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6.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派遣)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注:(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4)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4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1年6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2)工程施工业绩:自2021年6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设计业绩:自2021年6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审图合格证、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监理业绩:自2021年6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工程受监造价6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监理业绩,且担任项目总监。(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注:以上业绩须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本单位承担过的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6.5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6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7投标申请人须上传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8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6.9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6.10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6.11本项目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本次招标中需要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6.12本项目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
6.1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使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8086/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http://www.szzyjy.com.cn:8086/jyxx/003001/003001024/20240319/0b48953f-78ed-45c4-af7b-e24694fb2abe.html?fzxname=。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苏州虎投资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常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人民路1430号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旺山村路
邮 编:215000 邮 编:215000
联 系 人:吴丹萍 联 系 人:黄彬、陈思诗
电 话:0512-65566051 电 话:0512-6635971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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